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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增长向消费主导型转变的八条路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十五”时期,随着多年积极财政政策累积效应的释放,投资率不断攀升,消费率则持续下降。在此时期,投资率从2001年的36.5%,迅速上升到2005年的42.6%,其中固定资本形成率由34.6%上升到41.5%。消费率则从2001年的61.4%,迅速回落到2005年的51.9%,其中居民消费率从45%降到2005年的39.8%。在投资的推动下,经济增长加快,GDP年均增长10.1%。从贡献率看,投资贡献率迅速回升,消费贡献率则持续下降。这一时期投资贡献率平均为50.5%,其中固定资本形成贡献率为49.0%,消费贡献率为36.9%。可见,“十五”期间我国经济增长主要依靠投资驱动。 投资主导经济增长的四大不良后果 多年来,我们走的是一个投资拉动的发展模式,它的优点是利用土地和劳动力资源,迅速扩充交通、城市基础设施、厂房、设备等社会和产业资本,推动经济高速增长。2004年12月,中央决定对经济增长战略进行根本性调整,调整的方向是:以更加注重扩大国内消费的增长模式(消费主导型增长模式)取代投资主导型增长模式。为什么要考虑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原因就在于这种投资主导型的经济发展模式是不可能长期持续下去的,而且会导致以下几种不良后果。 第一、使部分行业出现较严重的产能过剩,容易导致经济增长大起大落。从短期看,在投资主导型经济增长方式的支配下,投资过快增长引起投资品、能源等部分物资供应以及交通运输紧张,导致相关产品价格过快上涨。从长期看,经过连续几年的大规模投资,部分行业生产能力显著扩张,由于消费增长落后于投资,部分行业可能出现严重的产能过剩,最终使得靠高投资维持的高增长难以维持,导致经济增长大起大落。从过剩的行业看,大量建设的恰恰是技术含量不高,能源、原材料消耗大,污染严重的行业。一方面,过剩的产能导致产品价格下降,产品积压;另一方面,支撑这些行业发展需要进口能源、资源,对国际市场的依赖程度越来越大,容易受制于人,难以维系。 第二,导致银行呆坏账增多,加大了金融风险。由于我国银行经营业务较为单一,过度集中于信贷业务,银行自身具有放贷的内在动力和外在压力。同时,在我国金融行业尚不发达的情况下,各种投资主体(主要是企业)缺乏其他融资渠道,投资资金主要依靠银行系统。如果企业一旦无法偿还贷款,那么银行系统就会出现危机。由于连续几年的大规模投资,一些行业已出现产能过剩,导致产品价格下滑,盈利能力下降,其偿还银行债务也就很困难。特别是从长期看,过度投资加大了金融风险,危及国家金融安全,在这方面东南亚金融危机的教训值得汲取。 第三,增大了资源环境的压力。投资主导经济增长,意味着机械设备以及其生产所需投入品的生产增长速度大大高于消费品增长的速度。投资品的高增长又与能源需求的高增长联系在一起。上世纪80和90年代,我国的能源消耗弹性系数(能源消费增长速度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速度之比)为0.6,而在过去五年间,该指标却几乎翻了一番。例如,煤炭是我国的主要能源,煤炭消费约占我国能源消费的70%。到2005年煤炭消费量超过了20亿吨,几乎是美国的两倍,而我国的经济规模还不到美国的四分之一。高消耗的增长还给环境带来巨大压力。 第四,导致居民之间和城乡之间收入差距不断扩大,降低了国民福利水平。由于大量的GDP用来投资,资本所有者分配的国民收入会越来越多;而由于压低工资、没有参加社会保障、失业率太高,则会形成劳动者阶层收入分配水平降低,特别是产业工人、农民工、失业人员等收入水平受到资本超分配的影响,阶层之间的收入差距会越拉越大。廉价集中和利用农村土地、省去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成本和长期拖欠农民工工资,城市化带来的利益在城市中分配过多,也会造成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拉大。 投资主导的经济增长方式在投资快速扩大的同时,必然导致消费增长相对迟缓。2004年,我国人均GDP为印度的2.5倍,但由于居民消费在GDP中的份额过低,我国人均消费仅比印度高三分之二。经济增长的最终目的在于改善居民福利,但就此而言,我国实际上已经落后了。 另外,相对而言,投资主导型的经济增长创造就业的速度较为缓慢。1978年至1993年间,我国的就业年均增长2.5%;而1993年至2004年间,就业年均增速刚刚超过1%。 投资主导型向消费主导型转变有八大实现途径 在主动引导经济增长方式由投资主导型向消费主导型转变的过程中,应该把握转变时机,以实现投资主导向消费主导的平稳转变。从经济周期的角度看,这个时机就在经济从复苏阶段走向繁荣的过程中。但是,由于实际中的情况较为复杂,特别是受体制因素的制约,要实现经济增长由投资拉动为主向消费拉动为主的转变,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然而,我们不能坐等它的自动转变,必须在政府的引导下,努力创造条件,多管齐下,加快这一转变进程。具体措施如下: 第一,进一步扩大居民消费。一是千方百计扩大就业。要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位置,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公共服务职能,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加快建立政府扶助、社会参与的职业技能培训机制。完善对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二是合理调节收入分配。要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在经济发展基础上逐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最低工资标准。三是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加大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认真研究并逐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四是深化教育改革。强化政府的义务教育保证责任,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大教育投入,建立有效的教育资助体系。 第二,切实提高农村居民收入。扩大消费需求的重点应放在提高农民收入上。为此,一是要采取综合措施,广泛开辟农民增收渠道。二是要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带动乡镇企业和小城镇发展。三是要继续完善现有农业补贴政策,保持农产品价格的合理水平,逐步建立符合国情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四是要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提高贫困地区人口素质,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开辟增收途径。五是要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的权益。 第三,破除陈旧消费观念,建立健全个人信用制度,积极发展消费信贷。一是适当降低消费信贷门槛,如首付款比例、还款期限和利息等,以便更多的居民能够达到消费信贷的标准;二是建立个人信用评估制度;三是加快制定消费信贷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各项消费信贷业务有法可依;四是银行要与消费信贷有关的法律、评估、保险、公证等机构紧密合作,简化手续;五是以住房消费、教育消费和汽车消费为重点,适当扩大消费信贷范围。同时,倡导现代文明消费观念,增加消费的文化内涵,提高居民生活的质量,引导居民时尚消费。 第四,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从目前的情况看,消费者普遍的心理预期是未来收入的不确定性和支出的确定性。为此,要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合理确定保障标准和方式。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增加财政的社会保障投入,多渠道筹措社会保障基金。逐步提高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层次。认真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社会保障问题。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第五,把扩大面向中低收入群体的供给体系作为扩大消费水平的重点,促进消费潜力的有效释放。当前消费不振原因之一在于消费结构断档,供给与需求结构不衔接。一方面,大量豪华住宅、汽车、高价教育、高价医疗等高档消费品供给过多,需求不足;另一方面,适合中低收入群体的房地产、汽车、教育、医疗等产品供给不足,远远不能满足需求。因此,政府一方面应当对高档消费品的生产和消费通过税费形式加以限制,另一方面要采取必要手段,加大对普通大众可承受的廉价商品供给,从而有效引导普通大众消费潜力的释放。 第六,加快政府体制改革。必须推进政府若干方面体制的改革,配合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这些改革包括财政税收、银行信贷以及政绩考核方式等,特别是应该考虑将财政政策由以前较多地侧重促进投资增长转变为更多地侧重促进消费增长方面上来。增加政府的消费性支出,尤其是对农村义务教育、医疗卫生事业支出,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财政体制。通过增加财政对农村地区的消费性支出,可以间接达到提高农村居民收入的目的,增加农民的消费支出。 第七,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建立严格的投资约束机制,合理控制投资规模。一是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要规范各级政府、各类企业的投资行为,强化投资的约束机制。要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要健全政府投资管理体制,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和中央与地方的投资事权。二是合理控制投资规模。我国目前的投资规模比较大,应适当加以控制。同时,正确引导投资方向,把资金引导到社会和经济发展最需要的地方。三是优化政府投资结构。国家投资要更多地向中西部倾斜、向老少边穷地区倾斜、向农村地区倾斜、向教育、医疗、社区等社会领域倾斜、向高技术领域倾斜,促进城乡、区域、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四是合理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实行公平合理的税收政策,设立资源调节税种,遏制某些行业投资的过快增长,对不能达到能效标准的企业开征高能耗资源使用税。要加快金融改革,完善货币政策,推进利率市场化,通过市场机制实现对投资规模的合理控制。五是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的宏观调控。建立和完善投资调控体系,逐步建立以行业规划、产业目录、登记备案、土地供应、投资补助、财政贴息、债券发行、差别利率等手段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投资调控体系。 第八,建立投资监测和预警系统。首先,要按照规范化、法制化的要求,建立全社会新开工项目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和规范审批项目、核准项目和备案项目不同的管理程序,真正做到从项目的审批、行业准入、规划批准、用地许可、环境保护、技术安全、资金筹措等方面对新开工项目进行监测和预警。 其次,要建立固定资产投资新开工项目的公示制度。这样,一方面便于投资者查询各类项目投资建设的情况;另一方面也可为建设领域的规范管理、项目建设安全监测和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基础性资料。与此同时,建立固定资产投资新开工项目的公示制度还可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让社会公众监督建设项目的建设是否合法、是否对生存环境构成威胁或破坏。 最后,政府有关部门要在公开网站和新闻媒体中定期公布全社会投资的宏观信息,包括投资规模、投资的产业结构、行业结构、地区结构等。要加强对行业发展政策的宣传引导,定期公布行业生产能力利用情况,指导社会投资者的投资行为,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使全社会投资保持在一个理性的范围中。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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