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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邓映翎:探索建立挂牌公司转板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 05:18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报讯中国证券业协会副秘书长邓映翎昨日在论坛上表示,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作为中国证监会统一监管下的全国性的场外交易市场,推动其不断发展与完善,不仅是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环节,也是落实自主创新发展战略的重要布署。

  邓映翎透露,未来股份报价系统将探索建立挂牌公司转板机制。所谓“转板”一是由非上市的私募公司(200人以下)通过股份转让成为非上市的公众公司(200人以上);二是从非上市公众公司转为上市公司(中小板)。在转板的安排上,股份报价系统挂牌公司将按照以下流程进行转板:随着股份报价转让的进行,股份报价公司的股东数将超过200人,可通过一定程序先转入股份转让,其股份采取每个转让日集合竞价交易的方式。待进一步发展后,对于运作规范、盈利能力强、成长性较好且能到达到中小企业板上市条件的公司,在经过一定的程序和审核后,再申请转到中小企业板上市。与此同时,对公司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本及其分散程度做出明确要求,符合条件的方能转板,同时要由管理机关出具公司挂牌期间的监管意见函。

  邓映翎还表示,融资是目前中小企业发展所面临的主要问题,而定向增资非常适应非上市公司的需求。他认为,开展挂牌企业定向增资试点所需要遵循的原则包括:要符合法律规定,避免构成变相公开发行;要具有合理性,既要满足挂牌公司的资金需求,也应符合适当要求,尤其是诚信方面的要求;风险可控,新增股东不超过二十名,新增的股份一年后才能解冻流通;要严格定向增资的信息披露要求;主办报价券商承担督导职责等。(万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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