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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S*ST新太大股东转入破产程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 05:40 中国证券报

S*ST新太大股东转入破产程序

  本报记者 龚小磊 广州报道

  S*ST新太(600728)今日发布公告,法院受理了公司第一大股东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破产一案,原定于今日举行的第一大股东所持S*ST新太的5664.8594万股股权司法拍卖会也同时取消,该部分股权将在破产清算程序中依法被处置。据公司董秘刘颖介绍,大股东破产有利于S*ST新太的清欠工作,股改也可以和清算组进行协商。

  公告称,公司接到第二大股东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的通知,该公司已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申请广州新太新破产一案,经法院审查,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法院已正式受理。因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企业共占用S*ST新太3.7亿款项未偿还,公司将依法向第一大股东破产清算组申报债权。

  今年11月,S*ST新太曾经发布公告,中国银行广州市沿江支行诉广州新太新借款纠纷一案,广州中院于2005年9月29日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中行沿江支行于2006年1月12日申请强制执行,广州中院于2006年1月24日向广州新太新发出限期执行通知书,但广州新太新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广州中院原定于12月1日对广州新太新持有的S*ST新太56648594股法人股进行公开竞价拍卖。因上述破产案件已立案受理,司法拍卖会同时被取消,该部分股权将在广州新太新破产清算程序中依法被处置。

  刘颖向记者表示,这将大大加速公司久拖未决的清欠工作,股改也有望提上日程,公司可以和破产清算小组探讨股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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