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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 05:11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孚日股份”或“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106号文核准,于2006年11月,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7,900万股股票,其中网下向询价对象定价配售1,580万股,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6,320万股,发行价格为6.69元/股。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0,372.57万元,已于2006年11月16日分别存入中国银行高密支行,账号为384867341208097001;中国建设银行高密支行,账号为37001678308050148776。

  以上募集资金业经普华永道中天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6年11月16日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6)第138号验资报告审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06]137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中网上定价发行的6,320万股股票已于2006年11月24日起上市交易。

  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已按照招股说明书承诺予以使用,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和募集资金到位后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项目已投入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十一个募集资金项目已经以银行借款和自有资金全部投入完毕,截至2005年12月31日,公司的十一个募集资金项目计划投入和实际投入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到位后的具体使用情况

  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中披露如下:“公司募股资金投资项目已由公司通过向银行借款于2005年度实施完毕,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于偿付相关银行借款,届时公司资产负债率将下降,同时公司财务费用也将相应减少。”

  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已按照招股说明书披露,将募集资金净额50,372.57万元归还银行借款,具体为:归还中国农业银行高密支行6,700万元,中国银行高密支行6,460万元,交通银行潍坊分行16,000万元,兴业银行济南分行1,500万元,民生银行济南分行6,000万元,深圳发展银行济南分行10,000万元,光大银行济南分行3,000万元,工商银行高密支行85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712.57万元,自有资金137.43万元)。

  至此,本公司募集资金已按照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计划全部使用完毕。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孙迎辰、王岚经核查后出具保荐意见如下: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符合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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