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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千亿资本冲浪私募股权投资 回报高达10倍以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5日 00:37 中国证券报

   最新权威统计表明,今年上半年国内新的私募股权投资比2004年剧增523%,总投资金额超过50亿美元,居亚太区之首

    长期游走在灰色地带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在财富效应的诱惑下,正源源不断地冲进各个产业。有研究人士测算,如果加上全国一级半市场的民间资本,其规模至少在3000亿元。

  “很多私募股权的投资回报率已高达10倍以上。”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总裁常进勇难掩心中的喜悦,在他看来,下一步国内私募融资市场必定会有一个非常好的愿景。也许用不了多久,就会出现像摩根士丹利这样的大私募机构。

  巨资垂涎私募股权

  自2004年美国私募股权基金新桥收购深圳发展银行17.89%的股权以来,国际私募股权基金就在国内频繁出手,其规模与数量超过了以往任何时期。

  最新权威统计数据表明,今年上半年国内新的私募股权投资比2004年上升了523%,总投资金额超过50亿美元,居亚太区之首。今年第三季度,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在国内共计完成32个投资案例,整体投资规模达25.30亿美元。

  “从行业分布与投资策略来看,传统行业处于统治地位。”创业投资与私募股权投资咨询顾问机构清科集团分析师刘琦表示,今年第四季度传统行业仍然是私募股权投资最为密集的行业,如煤炭采选业,大约会有近2亿美元的国际资本进入;另外,服务业和其他高科技行业的投资比重会不断上升。

  国内的一些金融投资机构也纷纷把目光“瞄”上了私募股权投资。目前一些信托公司相继与投资公司联手,欲做大这一块

蛋糕

  “眼下公司正着手研发一系列产品,用于投资非上市公司的股票。”南方某信托公司的一位负责人向记者透露,该信托公司将准备在年底之前发行近5亿元规模的相关产品。

  对此,中诚信托首席经济学家许均华表示,目前我国非上市公众公司(200个股东以上)超过1万家,非公众股份公司约30万家,可选择的余地很大。如果做得好,收益要远高于投资上市公司的股票,这对盈利能力相对较弱的信托公司而言,自然具有相当大的诱惑。当前,信托公司已成为国内私募股权投资,即一级半市场的“生力军”之一,其投资额达到百亿元左右。

  不仅信托公司如此活跃,常进勇现在也在酝酿一个长远的计划,“我们准备发起设立一个募资额为5亿元的场内基金,主要投资场内挂牌的企业,资金来源将主要靠民间募集,也有政府一定数量的引导资金。”

  10倍回报只是保守数字

  千亿元中外资金大举杀入私募股权市场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从中获取超额回报。

  据了解,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回报方式主要有三种,即公开发行上市、售出或购并、公司资本结构重组。在对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时,因流动性差被视为长期投资,所以投资者会要求高于公开市场的回报。

  “私募股权投资的回报率高得让人吃惊。”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业务经理徐亚男说,虽然国内很多大企业有很好的产品和很高的市场占有率,但由于经营机制等方面的原因,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绩效很差,而在私募股权基金介入后,通过转换经营机制、加强企业管理,企业通常有很大的价值提升空间。

  他向记者算了一笔账,2002年9月,摩根士丹利等三家投资公司以5亿元投资蒙牛乳业,在蒙牛乳业上市后获得约26亿港元的回报;2003年,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和中国鼎晖向李宁公司投资1850万美元,2004年李宁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目前该部分股权价值达2亿美元,投资回报超过10倍;2005年以高盛为首的机构投资无锡尚德,随着其成功上市,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获得了十几倍的回报;2006年6月,同洲电子在国内A股中小企业板上市,其背后的深圳达晨创投等四家机构获得了超过20倍的投资回报。

  “对引入私募股权基金的企业来说,私募股权融资不仅有投资期长、补充资本金等好处,还可能给企业带来管理、技术、市场和其他企业所急需的专业技能和经验。如果投资者是大型知名企业或著名金融机构,他们的名望和资源在企业未来上市时还有利于提高上市的股价、改善二级市场的表现。”徐亚男坦承。

  除买卖双方从中受益之外,中介机构也从中获得了丰厚利润。常进勇向记者表示,该交易中心的盈利主要来自为企业提供咨询、托管等获得的佣金收入,以及从投融资双方收取的过户费,目前盈利状况已越来越好,“在前几年,我们亏损总额高达1500万元,但到今年9月,我们的总资本额又到了3000万,进入10月份以来,在交易中心,无论是投资者还是来登记的企业都增加了许多。”

  松绑私募股权投资

  “以前我们都不说私募,而是说资本的募集,一直以来,法律的缺失造成了私募和非法融资的误区。”常进勇如是说,私募股权投资实际上是一个传统产业,必将走向阳光化。

  对未上市股份公司进行股权投资,属于典型的“高风险投资”,稍有不慎,很可能重演当年在国内非上市股权交易的悲剧。

  “股民纷纷抢购非上市公司股票,最后眼看大把卖不出的股票变成了一张张废纸;有的有限公司老板看到形势大好,纷纷改当股份公司‘董事长’,试销股票,收到巨额资金却不知到哪找项目……”常进勇对此仍心有余悸。他告诫,作为个人投资者,不是说自己有钱就可以参与,必须要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以及抗风险能力。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至少要有50万的资本才可以参与投资。

  徐亚男却持相反的观点———以私募股权基金为代表的股权投资风险并不大。它主要的投资策略是,寻找一些运营低效的企业,这些企业由于缺乏完善的治理结构或合适的激励机制,管理层没有把资产的效用最大化,而私募股权基金进入后,可以大幅调整资产结构,并通过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改善公司的运营绩效,从而实现投资价值。

  在国外,私募股权基金大多以优先股(或可转债)入股,通过事先约定的固定分红来保障最低的投资回报,并且在企业清算时有优先于普通股的分配权。我国新的《公司法》虽未明确提出优先股的概念,但第35条已经明确允许“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这其实已经为私募股权基金以优先股形式从事投资打开了通道。

  央行副行长吴晓灵日前表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把富人的钱筹集在一起,投资于未上市的股权,而用现有的民事和公司法律框架,完全可以约束这三方的关系。她认为不需要对其施加什么特别的限制。她还指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中国发展不顺畅,主要是由于目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退出存在很大的局限,因而很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的企业都绕道到海外上市。

  《合伙企业法》重新修订,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是个好消息。据了解,将于2007年6月1日实施的新《合伙企业法》引入了有限合伙企业的形式,有限合伙企业可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这一方面可以使为私募股权基金服务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得到更快的发展;另外,有关有限责任合伙制度的安排,也消除了私募股权基金前期面临的法律障碍。

  “新《合伙企业法》的实施,也将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资金来源和退出渠道向国内转移。以公众股权(上市公司)为顶,以私募股权基金为第二层,以创业风险基金为第三层的金字塔式股权市场将会形成。”徐亚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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