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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时两年中粮掌控屯河尘埃落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 05:27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证券时报记者宋雨

  本报讯S*ST屯河(600337)今日公告称,原*ST屯河的前六大股东屯河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新疆三维投资有限公司、新疆德隆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创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新疆石油管理局将所持有的S*ST屯河股份全部转让给中国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交易完成后,中粮集团将持有S*ST屯河全部法人股3.99亿股,占*ST屯河总股本的49.57%。由此,历时两年的屯河股权过户工作终于尘埃落定。

  由于原S*ST屯河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德隆公司旗下的屯河集团有限公司、新疆三维投资有限公司、新疆德隆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创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四家股东单位的股权不仅全部被法院查封、冻结,而且,其中三家股东的股份还全部被质押在债权银行。这四家德隆系公司的股份质押和被法院查封冻结,是由于四家公司自身在银行的贷款质押担保和为德隆系其他关联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质押所致,而屯河股份公司的债务重组与这四家德隆系公司的债务处置并没有直接关系,所以质押银行并没有因屯河公司债务重组完成而解除质押。为此,股权过户问题一直是中粮集团成为屯河实际控股人的直接障碍,并使得屯河迟迟无法启动股改。

  S*ST屯河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中粮与华融公司于2005年底就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但股权过户工作却未能实施,虽各方为此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协调工作,但由于股权过户问题的复杂性,使得此项工作未有实质性的进展。近日,在新疆自治区政府、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监会、华融公司、中粮集团以及上交所等各方的共同努力下,11月22日,屯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三维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德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创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屯河公司社会法人股共计2.997亿股被司法划转至中粮集团。

  11月22日,中粮集团还与屯河的另一股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油管理局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新疆石油管理局将其持有的公司法人股3843.504股转让给中粮集团,股份转让的总金额为3266.98万元。而早在2005年8月18日,中粮集团与新疆八一钢铁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八钢集团将其持有的法人股6114.528股转让给中粮集团。目前上述股权转让行为正在报有关部门批准。

  该人士表示,这次股权过户的成功,是市场各方努力的结果,不仅使S*ST屯河能够启动股改程序,同时也让S*ST屯河彻底甩掉了历史包袱,并发展壮大主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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