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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简称变更及股本结构变动的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 05:26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已于2006年11月3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根据方案实施进程,自2006年11月24日起,公司股票恢复交易,公司股票简称由“S光华”变更为“世纪光华”,股票代码“000703”保持不变。当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2006年11月27日开始,公司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纳入指数计算。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即非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后,公司股份结构发生变化,现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化情况公告如下: 一、方案实施前后股份结构变化 二、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可上市流通时间表 注:G指公司股改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河南汇诚投资有限公司作出追送股份的特别承诺,在承诺期内,用于履行追送承诺的2,340,000股股份将被登记公司锁定。 河南汇诚投资有限公司代西南交通大学工程开发万成分公司垫付100,127股;代四川日报社新念广告实业公司垫付100,127股;代成都宏景商务咨询有限公司35,044股;代四川岷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垫付270,342股,共代上述4家股东垫付505,640股。 三、备查文件 1、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2、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修订稿); 3、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关于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4、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保荐意见书及补充保荐意见书; 5、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关于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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