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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暨授信协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 05:26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在2006年11月1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后于2006年11月22日在深圳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向中国银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本公司于2006年11月22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署了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整的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协议》,授信期间自2006年11月22日至2007年11月22日,并由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中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就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公司将在授信期间根据公司的流动资金需求情况适时使用该项贷款授信额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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