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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医药关于控股子公司杭州中美华东制药公司所得税适用税率调整的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 05:32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75%)———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2006年11月20日收到杭州市国家税务局开发区分局文件,杭国税开发[2006]263号《关于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式用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批复》,文件批复:你公司关于要求享受“两个密集型企业”的税收优惠的报告已收悉。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6]539号)批准,接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批复》(浙国税[2006]35号)文件的规定,对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从2006年度起,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地方所得税税率2.4%不变,因此2006年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由26.4%下降为17.4%。预计2006年中美华东减少税收支出1360万元左右。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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