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砸破民企准入“玻璃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 05:34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刘锐

  国内民营企业所遭遇的“破璃门”现象,再次遭到舆论的“炮轰”。近日,经济学家厉以宁在南京召开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论坛”上表示,一些行业虽然让非公有制企业进入,但设限严格,门槛非常高;一些部门由于掺杂着较多的利益关系,导致国家关于非公经济的政策执行效果不甚理想。因此,非公有制企业市场准入急需穿透“玻璃门”。

  民营经济持续难以突破“玻璃门”,反映了当前民营经济飞速发展与相关制度建设仍然滞后的背离。事实上,虽然有去年国务院3号文件对于民营经济的保驾护航,但鉴于存在既得利益阻挠、制度惯性等原因,很多利好难以落实,对相关政策精神,有些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往往“听起来感动,学起来激动,操作起来糊弄”。最近对国务院3号文件的落实情况的调查显示,民营企业对落实情况总体持肯定评价,其中对地方政府落实情况的满意率为61.9%,不满意率为5.8%,其余为感觉一般。这其中相当比例的“感觉一般”,或许大部分与“玻璃门”因素有着莫大的关系。

  全国工商联资料显示,截至2005年底,内资民营经济在GDP中所占比重约为50%;内资民营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达到60%;在不少地方,民营经济税收已经成为地方的主体财源。但从现实情况来看,由于诸多因素的掣肘,民营企业并没能将这种经济实力的升势转化为相应的强势。比如,在众所周知的民企融资难方面,2005年全国个体私营企业的短期贷款为2181亿元,乡镇企业短期贷款为7902亿元,两者分别只占全国金融机构短期贷款总额的2.49%和9%。再比如,行政执法和司法监督中不公平现象仍然较严重存在。同样的违规行为,若发生在国有和三资企业身上,可能不算问题或不算大问题,但若发生在私营企业身上,往往结果就不一样。此外,依据“非公经济36条”规定,石油、金融、公共设施、基础设施等领域在一些地方允许非公有制企业进入,但由于垄断巨头们的阻挠,民营企业要想进入这些“非禁即入”的领域仍困难重重。

  当前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因素,主要表现在歧视仍然存在、市场准入限制较多、融资渠道窄、实际税费较重等几个主要方面。这些因素,构成了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玻璃墙”。构成这堵墙的,既有行业垄断和保护等制度方面的原因,有意识型态因素,也有民营企业自身的因素。中国长达几十年的计划经济传统,造成了一些政府部门中“疑私”、“怕私”和“防私”观念根深蒂固。近几年德隆、格林柯尔等民营背景的资本玩家纷纷落马,一些民营富豪们的“原罪”被媒体抖落和放大,又反过来强化了社会对于民营企业的歧见。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的修补与完善固然不可或缺,但打破执行过程中的各种隐形壁垒更为重要。因为在貌似合法的政策外衣下,有关方面表面上看是照章办事,让上级部门和社会舆论抓不到任何把柄,在失去外部监督的同时事实上构成对相关主体的“合法伤害”;另一方面,隐形壁垒构成政策暗道,权力官员能够轻易设置各种政策租金,最终形成官商同盟的腐败共同体,对经济和社会形成危害。近年来很多民营富豪纷纷落马,除了个人道德品质方面的因素,这方面的客观原因也是不得不察。

  如何打碎当前民营经济的“玻璃门”现象,各方一直在献计献策,有关部门也在加紧行动,今年初

国家发改委与国务院法制办联合下发《关于清理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定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地、各级政府加大打破非公经济发展障碍的力度,相关配套文件也有上百份之多。但规章文件是一回事,能否落到实处又是一回事,这需要有关部门对政策的执行情况要及时跟进,强力督促。否则,相关政策就可能沦为口号式的政策宣言。况且,打破这扇“玻璃门”事涉一些既得利益的重大调整,阻力不小,如何在平衡局部利益的同时让非公经济健康发展这盘全局棋弈出精彩,考验有关部门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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