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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解除锁定及部分增持股份质押的提示性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 05:32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6年3月10日召开的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内容详见2006年2月25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修订稿)》,并于2006年3月22日实施。美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美的集团”)于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做出的增持流通股股份承诺(下称“增持承诺”)如下:在股权分置改革对价安排实施完成后,将实施增持计划;增持时间在对价安排实施完成后的6个月内,增持金额不少于2亿元,同时承诺在计划完成后进行公告,并在公告后的6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股份。

  自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对价安排实施完成(即2006年3月22日)起,美的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本公司流通股,至2006年5月19日,美的集团总计增持本公司流通股148,660,97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3.58%,总计使用资金107,986万元。至此,增持计划全部实施完成,其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所做出的增持承诺履行完毕。

  截止2006年11月20日,美的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因股权分置改革实施而增持的占本公司总股本23.58%的148,660,970股流通股,已满足解除锁定条件。目前,美的集团已委托本公司董事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增持股份解除锁定的申请,股份解锁日定为2006年11月21日,上述股份可以于2006年11月22日在二级市场流通。

  增持股份解除锁定后,美的集团将继续履行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所做出的其他承诺。美的集团及本公司在上市交易、信息披露等过程中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另外,接美的集团通知,其于2006年11月15日将其持有上述增持股份中的9,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28%)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上述股份的质押期限为自2006年11月15日起至质权人申请解冻为止。

  特此公告。

  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0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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