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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欣达子公司获搬迁补偿3000万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 05:32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证券时报记者文琪 本报讯美欣达(002034)控股子公司湖州美欣达印花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场所“湖州市凤凰路888号”(即湖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2号地块)将由湖州土地储备中心收回,浙江湖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将向公司支付拆迁补偿费用3339.88万元。 2006年11月2日,美欣达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湖州经济开发区2号地块的议案。美欣达与湖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浙江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关于收购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协议》,约定将公司坐落于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号地块(凤凰路888号)的国有出让工业用地,由湖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回,湖州市土地储备中心与浙江湖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公司进行补偿,土地使用权收储价格为1122.86万元,地面房屋、其他设施等附着物由浙江湖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按有关政策进行补偿,双方另行签订补偿协议。 2006年11月20日,美欣达与浙江湖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凤凰路888号厂区拆迁补偿协议》,约定浙江湖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向公司支付拆迁补偿费用3339.88万元。 据了解,本次拆迁补偿费由地面建构筑物的拆迁费(包括原房屋装修费用)、地下构筑物及管线的拆迁费、厂区搬迁停工损失费等组成。地面建构筑物、地下构筑物及管线补偿费为2839.88万元,厂区搬迁停工损失补偿费用为500万元,合计3339.88万元。支付方式为分期支付,即土地拍卖后浙江湖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收到市财政土地收益分成款之后支付首期补偿款(首期收益分成款到位后浙江湖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留存),截至2008年1月31日付清全部补偿款。 美欣达称,公司本次交易的地面建筑物、地下构筑物及管线的账面净值约为1747万元,本次交易过程中上述资产增值约1093万元。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完善生产实体布局,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美欣达承诺将在2007年10月31日前搬迁完毕,并交付给浙江湖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拆迁。同时,湖州美欣达印花有限公司将搬迁至“湖州市美欣达路588号”。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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