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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 05:31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锦州鑫天纸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持有本公司8565.04万股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76%)关于股权质押的通知,该公司与锦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将持有的本公司6565.04万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22.8%)质押给锦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向该行申请借款提供质押,质押期为2006年11月14日至质权人申请解冻之日止;与锦州市财政局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将持有的本公司股改转增的2000万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6.96%)质押给锦州市财政局,作为履行承担本公司5000万元债务偿还义务的保证,质押期为2006年11月14日至质权人申请解冻之日止。

  上述质押已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股权从2006年11月14日起予以冻结。

  特此公告。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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