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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凤凰路888号厂区拆迁补偿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 05:31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2006年11月2日,本公司与湖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浙江湖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关于收购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协议》[湖土储(2006)23号],约定将本公司坐落于湖州经济技术开发2号地块(凤凰路888号)的国有出让工业用地,由湖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回,湖州市土地储备中心与浙江湖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本公司进行补偿,土地使用权收储价格为1122.86万元,地面房屋、其他设施等附着物由浙江湖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按有关政策进行补偿,双方另行签订补偿协议。

  2006年11月20日,本公司与浙江湖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凤凰路888号厂区拆迁补偿协议》,约定浙江湖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向本公司支付拆迁补偿费用3339.8834万元。

  本次交易已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所涉及的金额在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之内,无需再经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介绍

  浙江湖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人:杨六胜,办公场所:湖州市龙溪路208号。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拆迁补偿费由地面建构筑物的拆迁费(包括原房屋装修费用)、地下构筑物及管线的拆迁费、厂区搬迁停工损失费等组成。

  1、2006年5月19日,杭州永正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受浙江湖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厂房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为:3541.5797万元(含土地使用权的价值1122.86万元)。

  2、2006年9月20日,湖州恒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受浙江湖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厂区内污水处理系统、供电系统、蒸汽管网系统、净水处理系统等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为:421.1637万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地面建构筑物、地下构筑物及管线补偿费为2839.8834万元,厂区搬迁停工损失补偿费用为500万元,合计3339.8834万元。支付方式为分期支付,即土地拍卖后浙江湖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收到市财政土地收益分成款之后支付首期补偿款(首期收益分成款到位后浙江湖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留存),截止2008年1月31日付清全部补偿款。

  2、定价原则,在评估结果的基础上双方协商确定补偿费。

  3、本公司承诺在2007年10月31日前搬迁完毕并交付给浙江湖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拆迁。

  4、违约责任,本公司逾期完成搬迁而延期交付土地,每延期一天,按浙江湖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已经支付的拆迁补偿款的3‰支付违约金;浙江湖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逾期支付补偿款,按未支付的拆迁补偿款的每天3‰计算加付滞纳金。

  五、本次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交易的地面建筑物、地下构筑物及管线的账面净值约为1747万元,本次交易过程中上述资产增值约1093万元。

  3、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完善生产实体布局,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凤凰路888号厂区拆迁补偿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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