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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问证监会:制度性问题求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 01:26 东方早报

  大盘终于在大盘蓝筹股的带动上突破2000点,每次市场的涨与跌都能引来众多分析。事实上,每次市场涨跌都有其存在的合理性,所有分析都发生在涨跌之后才变得合乎事实。值得深思的是,在市场华丽转身的背后,关乎市场未来的制度性缺陷是否已经全部解决?股改后,一些基础性工作,比如发行审核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大股东约束制度等是否已经或仍需要变革?

  审核制为“上市圈钱”护航?

  股指重新升上2000点,新股发行功不可没。根据Wind咨讯的统计,自今年6月股改后恢复新股上市以来,国内A股市场已上市发行41只股票(上港集团除外),融资1071亿元,由于新股上市当天表现计入指数,新股发行对股指贡献巨大。北京证券张九辉分析认为,由于新股上市,为股指虚增200点。

  然而,对股指贡献巨大的

新股发行,是否摆脱了过去审核制度下的“上市圈钱”怪圈?现有的发行审核制度有效率吗?

  从制度上看,现行发行审核制度没有完全走出以往审批制的窠臼。它主要表现在券商、证监会控制公司上市家数和上市速度、上市公司的股价厘定上。在这样的制度下,证监会发行部决定一家企业上市材料是否送发审会、代表企业在发审会上做相关的情况汇报等,在某种程度上掌握着公司上市的“生杀大权”,不受监管的权利为腐败提供温床。

  而在境外,很多国家的资本市场均采用注册制,公司上市发行门槛不高,只要按一定强制性进行信息披露,进行注册就可以了。

  市场资深人士认为,中国内地证券市场弊端之所以不断放大,核心原因在于开设动机就不端正,至今饱受行政势力主导,内含强势利益集团套利机制,而严格意义上的“交易行为”长期无法建立。

  而从市场情况来看,中国银行与工商银行过会通过“绿色通道”进行,不仅如此,两家银行IPO前,市场“巧合”地出现了所有其他上市公司过会暂停局面,当市场下跌时,市场又“识趣”的出现了中石化这一指标股“保护”市场的拉升行为;国航国内IPO时,国际油价高企机构投资者不愿认购,国航宁愿缩股也要上市。

  国有企业为何如此着急国内上市?尽管投资者都期望优质大盘股尽快A股上市,但谁先上市应该由谁来决定?市场还是监管部门?国有银行股或大型央企上市时的市场状况,是否需要“有形的手”来调控?不能不让人深思。

  股权分置改革是股市制度的一项重大变革,而这场变革之后,最重要的基础性制度建设就是加快股票发行制度市场化进程。尽管市场传闻,管理部门酝酿的发行制度改革市场化,发行审核体制向注册制靠拢,但日前又有消息称,证监会主席助理姚刚强调目前IPO还不具备实行注册制的条件,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IPO仍采取审核制。

  股改后的当务之急———改革审核发行制度缘何迟迟不能实施?一位市场人士道破玄机:“如果走市场化路径,中介机构自然以销售效率为原则,完全按投资者需求保荐企业上市,而不管公司有什么背景、是何种所有制。这就打破了国有企业优先圈钱格局,无疑是既得利益者不愿看到的。”

  信披不规范,如何保护中小投资者?

  信息披露制度存在的缺陷简单来说为三种:一是该披露的完全不披露;二是只对部分机构投资者披露,中小散户一无所知;三是公开披露虚假信息,对此缺乏严厉的惩罚措施。

  该披露的不披露,资本市场中最不缺乏的就是“消息人士”,公司要股权转让了,企业将有重大利好或利空了,通常总是由上市公司高管为核心,逐层向外扩散,由于大量的消息人士存在,市场经常流传着各种真实或虚假的“小道消息”。

  机构投资者的专业化投资水平毋庸置疑,但信息披露对中小投资者越来越不利也是不争的事实。股改前,上市公司通常能与机构投资者进行充分的沟通,包括资产注入、整体上市等信息机构投资者能在股改正式公布前了然于胸,散户投资者却无从知晓。股改后,信息披露不公平的情况加剧,由于上市公司高管的利益与股价密切相关,各上市公司高管加强了与机构投资者的沟通,而缺乏沟通渠道的中小投资者与机构投资者处于信息不平衡状态,散户赚钱越来越难。

  业绩提前知晓是机构投资者的特权,一些上市公司在业绩不好时,为了取得机构投资者的谅解,往往事先与机构投资者打招呼,一些资金可以提前退出,或知道收入只是推后进帐后,在当期业绩公布股价大跌后买入享受下期高利润带来的股价增长。

  机构投资者还有很多特权:宏图高科一季报时,还看不见机构投资者的身影,但中报机构投资者进入前十大流通股;洪都航空注入资产前,价格已经翻番,知道有资产注入概念的机构敢“以身冒险”,但一无所知的中小投资者谁愿“接盘”?

  市场人士质问道:“信息不对称是对中小投资者赤裸裸的掠夺,市场需要机构投资者与上市公司博弈,但决不是以博弈机制创造掠夺机制;管理层需要扶持机构投资者,但不给中小投资者公平,难道想彻底消灭中小投资者?”不公布信息只是让投资者不满,而公布虚假信息则让投资者愤恨。目前,不少上市公司在媒体报道其正在进行的影响股价的重大事项时,上市公司往往立即公布澄清公告,尽管存在媒体报道不负责任的情况,上市公司有澄清权利,但事实是,不少上市公司在澄清公告过后,很快又发公告证实报道事项确实存在。对这类虚假澄清公告,至今未见监管部门有严厉的惩罚措施,违规成本低廉,助长了上市公司做假的气焰。

  解禁潮袭来谁约束大股东?

  股改后,每次小非解禁高潮的到来,都会带来市场恐慌,市场在恐慌什么?如果大非正式解禁,市场将遭遇怎样的可怕?

  今年8月,G紫江近1.3亿限售股正式宣布“解禁”,获准上市流通。随着其后G敖东、传化股份等30多家公司合计30多亿股、市值超过350亿元的原非流通股上市流通,市场迎来股改后限售股解禁的第一波高潮。尽管解禁的冲击波实际力度有限,但市场预期导致大盘在此之前经历较大幅度下跌。

  大股东行为的确令人担忧。股改前,基金、保险公司等流通股股东能通过分类表决制制约大股东行为,但股改后,由于大股东股份可流通,在重大事项表决时,上市公司持有绝对优势的股份,表决权如同被“废弃”,大股东可以“一手遮天”。

  此外,股改后上市公司利益与股价捆绑在一起,上市公司更有动机操纵股价获取利益,如果没有制度性的约束,资本市场就成为大股东为所欲为的牟利场所。

  一位基金公司高管告诉早报记者,某医药股在股改后,业绩一直不如前期表现,上市公司高管如实告诉机构投资者,由于公司准备实施股权激励,不希望推出股权激励前股价过高,希望机构配合不要购买拉抬股价。尽管机构看好该公司,但也不希望股价在被故意打压的情况下,资金一直沉淀造成资金成本,因此只能处于观望状态,等待该公司推出股权激励。该基金公司高管无奈道:现在谁可以约束大股东行为?

  这仅仅只是大股东可以“有所作为”的一种。定向增发、关联交易等都可能成为大股东财务舞弊的动力。在上市公司公布以大股东为对象的定向增发方案前,大股东较容易利用资金优势和信息优势打压股价,降低增发成本,推动股价上升。

  更值得警惕的是,本轮行情中,大涨的大盘蓝筹股几乎都是中央级企业,中央级企业拥有中国股市最大的话语权,“国退民进”等战略性调整,一旦大股东根据战略调整退出某些行业,为了国有资产增值,或为了给补充

养老保险资金补血,股价的波动在所难免,尽管该担忧不免有“小人之心”,但对于缺乏机制约束的大股东行为,不能不让人提防。

  怎样稳定市场预期?———约束大股东行为的制度性建设补位,成为投资者的共同呼声。(早报记者 肖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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