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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存管行业标准走向明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本报记者 李剑锋

  国泰君安证券多银行客户保证金第三方存管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不但标志着这一新型业务在证券行业的全面正式启动,也意味着经过长期磨合和各方努力,这一证券市场基础性制度的行业标准逐渐明朗。

  第三方存管制度是关系到几千万投资者账户的重大制度改革和创新,既涉及到相关制度的调整完善,市场各相关主体的协调互动,也涉及到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所以除一批被风险处置的证券公司强制实施了第三方存管外,该业务一直未在业内尤其是创新和规范类券商中全面推开,而已实施的一些方案也大都局限于一对一的简单模式。

  作为首家获得证监会批复试点第三方存管业务的创新类证券公司,国泰君安此次推出的多银行模式下的第三方存管方案和业务规则,符合新《证券法》要求,有效提升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安全度,兼顾了证券市场的运作、创新与效率和投资者的便利,参与各方的法律与业务关系清晰,得到了行业内外的认同和支持。有关专家认为,国泰君安该业务的启动,标志着行业内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安全、稳定、完整、合法合规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模式。

  “在论证准备和推进实施第三方存管过程中,各有关证券公司、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反应积极、态度认真、工作务实,做了大量艰苦细致、卓有成效的工作,形成了许多合理可行的具体做法。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反复研究与论证,各有关方已就第三方存管的实施要点达成了共识,即保护客户资产安全、便利投资交易、提高市场效率、支持创新发展、兼顾各方利益。”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庄心一指出。

  而一些创新券商经纪业务负责人则表示,尽管国泰君安与相关银行此次并未披露第三方存管协议的具体细节,但该业务的启动确实向业内展示了一些重要的基础性内容,如多银行、总部对总部模式,再如存管费率不超过同业存款利率、确保券商的利差收入等基本思路,都有望成为行业标准。在这种情况下,第三方存管业务将有望实现快速推进,而业内期盼已久的融资融券业务的一个关键条件也逐步得到满足。

  与此同时,第三方存管业务的推进,也为证券公司与银行之间深化战略合作关系,构建银证合作新模式提供了广阔前景。

  祝幼一:银证合作跨上新台阶

  □本报记者 李剑锋

  国泰君安董事长祝幼一昨日表示,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和银证联名卡方面的合作和努力,将相互间强强联合、合作共赢的战略伙伴关系推上了更高的台阶。

  祝幼一说,安全、科学和高效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制度,不仅能够防范证券公司违规挪用客户资金,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而且有利于资本市场的持续、快速和良性发展,维护国家金融秩序的稳定。作为调节我国资本市场法律关系的最基本和最重要的法律文件,2006年正式实施的新《证券法》明确了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成为证券行业基础性制度安排的法律地位。

  为贯彻落实新《证券法》,国泰君安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的关心帮助和指导下,借鉴行业同仁和银行专家的意见和建议,结合证券行业实际情况和创新发展趋势,设计了多银行模式的新型第三方存管方案,不仅有效提升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安全度,而且还保障了证券市场的运作和效率,有利于证券行业的长远健康发展。

  首张银证联名卡发行

  □本报记者 李剑锋

  昨日,国泰君安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银证联名卡———“国泰君安龙卡”首发仪式在上海举行。

  据了解,这既是国内首张专门配套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业务的银证联名借记卡,也是国内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的首次联名卡合作。

  据介绍,“国泰君安龙卡”是依托建设银行和国泰君安共同构建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业务平台,为国泰君安的个人证券投资者量身打造的专属借记卡。

  建设银行副行长赵林指出,中国建设银行是全国首家开办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的商业银行,也是目前为止上线客户数量最多,交易量最大的商业银行。在证监会的大力支持下,建设银行与国泰君安积极探索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的创新模式,并率先在行业内推出。“国泰君安龙卡”的发行是建设银行和国泰君安强强联手,深化战略合作关系,构建银证合作新模式,提升银证双方品牌价值的重大举措,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第三方存管发展历程

  近年来,在推进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改革过程中,监管机关致力于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制度的改革,不断强化监管措施。2001年,明确了专户存管制度。2004年提出了推进第三方存管的政策要求。随后,一批被风险处置的证券强制实施第三方存管。到2005年底,除17家首批实施第三方存管的公司外,其余证券公司全面实现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独立存管的阶段性目标。到目前为止,历史上形成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缺口的弥补工作已基本完成。

  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和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证券市场和证券行业的具体情况,中国证监会对实施第三方存管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要求全行业必须在明年8月底前实施第三方存管。(李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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