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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尔顿将成凯恩股份第一大股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0日 01:59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以每股2元价格协议受让5800万股公司股份,上周五公司股价收盘为4.04元

  证券时报记者文琪

  本报讯凯恩集团欲将其持有的凯恩股份(002012)5800万股股权(占该公司总股本的29.78%)以每股2元的价格,转让给凡尔顿股份有限公司,凡尔顿可能成为凯恩股份第一大股东。由于此次股权转让不存在股改承诺障碍,凯恩股份可能成为全流通后第一家通过协议转让完成大股东变更的公司。

  凯恩股份日前公告称,公司从第一大股东凯恩集团有限公司处获悉,凯恩集团于2006年11月16日与凡尔顿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凯恩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5800万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29.78%)协议转让给凡尔顿,协议总价款为11600万元。上述股份转让后,凡尔顿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据悉,凯恩股份于2005年11月1日实施了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凯恩集团当时曾承诺,其所持有的股份自股改方案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上述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24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目前时间距离凯恩股份实施股改已一年有余,凯恩集团此次转让凯恩股份的股权并不违背当时的承诺。

  据了解,凡尔顿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于2004年4月30日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浙江凡尔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7月6日更名为凡尔顿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杭州市祥符镇花园岗街218号,法定代表人为骆金星,目前注册资本2亿元。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实业投资、基础建设项目投资、投资管理、

汽车配件等,是一家集实业投资、科研、制造、贸易为一体的综合性公司。

  本次凡尔顿通过协议收购的方式成为凯恩股份的第一大股东,目的一是使公司介入特种造纸行业;二是希望借助凯恩股份的上市公司平台,在合适的时机下进一步整合公司现有业务。根据公告,本次收购所需支付的资金为人民币11600万元,全部来源于凡尔顿的自有资金,凡尔顿将在协议生效后三个月内付清全部款项。

  资料显示,凯恩股份于2004年7月5日正式在中小板上市,上市时流通股本为3000万元,发行价7.03元/股,上市以来历史最高价为21.37元/股,公司11月17日收盘价为4.04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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