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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企业市场准入需穿透“玻璃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0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非公企业市场准入需穿透“玻璃门”非公企业市场准入需穿透“玻璃门”

  厉以宁(北京大学):看得见,进不去,一进就碰壁,非公有制企业市场准入急需穿透市场准入“玻璃门”。要穿透市场准入“玻璃门”,一是靠政府职能转变;二是靠打破垄断,建议尽快出台《反垄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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