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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 04:05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11月16日 2、召开地点:本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罗伟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数23611.680万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总数的40.25%。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23611.680万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万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0%;弃权0万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0%。 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委派胡轶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发表见证法律意见如下: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及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公告; 2、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4、按有关规定要求备查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1月16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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