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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 04:04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181号文”批准,自2006年10月12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募集。截止到2006年11月14日,本基金募集工作已顺利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本次发售募集扣除认购费后的实收基金为人民币5,069,268,392.89元,折合5,069,268,392.89份基金份额,有效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1,744,727.41元,折合1,744,727.41份基金份额。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户数为147,171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1.00元人民币计算,本次募集的实收基
金共计人民币5,071,013,120.3元,折合5,071,013,120.3份基金份额,已全部计入投资者基金账户,归投资者所有。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发生的与本基金有关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另从基金资产支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募集符合有关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

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06年11月16日获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30个工作日的时间起开始办理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起开始办理赎回。在确定申购开始时间与赎回开始时间后,由基金管理人最迟于开放日三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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