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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00六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 04:02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11月16日 2、召开地点:北京国门路大饭店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受公司董事长王东升先生委托,公司副董事长韩燕生先生主持股东大会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投票表决股东共22人(含授权委托股东16人),代表股份(有效表决股数)873,578,31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0.42%。 2、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东出席情况 A股股东共6人,代表股份802,514,919股,占公司A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0%。 3、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出席情况 B股股东(含授权委托股东)共16人,代表股份71,063,398股,占公司B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7%。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全体股东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如下: 1、关于增选董事的议案 增选归静华女士为为本公司董事 表决情况如下(单位:股) 归静华女士简历情况请查阅于2006年10月28日刊登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公司章程》第六条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71,567,895元。 表决情况如下(单位:股) (2)《公司章程》第十九条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2,871,567,895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871,567,895股,无其他种类股。普通股股份中,人民币普通股1,756,017,895股,境内上市外资股1,115,550,000股。 表决情况如下(单位:股)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马秀梅律师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本所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00六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六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十一月十六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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