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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 04:02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2006年11月16日通过)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11月16日上午九时在公司管理和营销中心二楼会议室召开。大会由董事长汪诚先生主持。出席股东和股东代表6人,代表股份数147,77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4%,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关于吸收合并昆明制药药品销售有限公司的议案

  1、本次吸收合并销售公司事项,经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亚太审E字(2006)第E—495号审计,截止2006年10月31日的财务状况,总资产314,836,401.77元,总负债389,591,122.39元,净资产-74,754,720.62元,合并的财务处理方式参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截止2006年10月31日至工商登记注销日新出现的亏损或盈利由归公司所有、产生的债权和债务由公司承继。

  2、根据《上海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已经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销售公司2005年及2006年1-10月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从2006年11月1日起,销售公司对外业务停止,所有业务以本公司的名义经营。

  3、成立销售公司清算组,负责债权、债务的清理和相关的变更手续。

  4、除公司正常经营的业务结算外,吸收合并销售公司不涉及对方或他方向本公司支付款项。

  同意股数147,77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

  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的孙继竑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等发表见证意见,其认为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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