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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心蛋拷问职能部门执政能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吕青

  “红心蛋”事件在被媒体曝光后,有关部门立即展开行动。

  11月14日,国家质检总局紧急布置全国开展鸭蛋、鸡蛋等禽蛋制品中苏丹红的专项检查。同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全省全面彻底清除市场上的有害“红心”鸭蛋。11月15日,卫生部办公厅发出关于查处“红心鸭蛋”的紧急通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采取卫生行政控制并依法查处。11月16日,“红心鸭蛋”主要产地之一的石家庄市平山县将查获的5100只 “涉红”鸭子进行扑杀、深埋,对“涉红”鸭蛋和饲料也做妥善处理。

  不难看出,在“红心蛋”被曝光后,几乎所有的职能部门都出动了,然而,这种状况依然令公众疑虑重重。假若不是媒体曝光,“红心蛋”会有人发现吗?会有人及时清查吗?这一点,正是最令公众所担心的。从以往无数次的食品事件来看,始终没能走出一个循环:媒体曝光———有关部门行动———检查、停售、处罚———媒体再曝光———有关部门再行动,有关部门为什么总是走在媒体后面,或者说,为什么问题总是媒体率先揭露出来的呢?

  与职能部门相比,媒体缺少必要的专业知识,缺少专业的检测设备,他们只能根据追踪、调查食品的源头来发现问题,尽管如此,他们依然能够将大量问题披露出来,引起社会的关注,使人们免遭有毒食品的进一步伤害。而有关部门拥有现代化的检测仪器,有专业的技术人员,有专门的调查经费,为什么在发现问题食品方面,还不如非专业的媒体?是专业知识不够,还是敬业精神不足?

  目前的食品管理机制一直因效率低下,漏洞百出而遭到质疑。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几位全国

人大代表掰着手指头,数出了
食品安全
管理的近10个“婆婆”:农业、质监、卫生、工商、商业、药监、城管、出入境检验检疫……但是,10个婆婆却管不好一顿饭。一些部门执法的目的不是为了食品安全,而是为了罚款,为了创收。这正如一位全国人大代表所说:“有收费的项目,大家争着去做,安全问题出事了,谁都推卸责任。”更有甚者,在一些地方,只要相关责任人交了罚款,问题食品可以继续销售,似乎一切都万事大吉,食品管理机制形同虚设。

  另外一个问题是有关部门互相协调与配合不够。在“红心蛋”等事件发生后,各个职能部门乃至相关地方政府悉数出击,清查、追源、检测、停售、捕杀……效率之高,配合之紧密,令人目不暇接,问题食品迅速被清出市场,倘若平常有关部门都如此负责和配合,还会有那么多的问题食品层出不穷地发生吗?

  我国在食品管理机制上,是分段、分行业设计的,比如,质监部门负责生产环节,工商部门负责流通环节,这种设计的初衷是为了做到明确职能,各司其责,然而,一种食品一旦被发现,到底问责谁?每个部门都可以找到理由推卸责任。因而,现在食品安全的最大问题是,有了好处,每个部门似乎都能沾上边,出了责任,谁都能推得一干二净。这使得个别职能部门,一切以自身利益、部门利益为出发点,而将公众的利益放在次要位置。

  通过“红心蛋”事件,我们应该认真反省,如何从制度层面来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以走出有毒食品肆虐的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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