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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暨控股股东以转增权抵债和以股抵债实施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味精 公告编码:2006—027 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 资本公积金转增暨控股股东 以转增权抵债和 以股抵债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每10股转增5股,即每1股转增0.5股; ●股权 登记日:2006年11月17日 ●除权日:2006年11月20日 ●新增股份上市流通日:2006年11月21日 一、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暨控股股东河南省莲花味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莲花集团)以转增权抵债及以股抵债方案,已经2006年9月29日召开的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相关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2006年10月1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控股股东以转增权抵债方案 1、公司以截至2006年6月30日总股本88,400万股为基数,以截至2006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公司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10:5的比例转增股本。莲花集团以获得转增股权用于抵偿所欠公司部分债务。本方案已经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国资产权[2006]1195号文批准。 2、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具体实施日期 ①、股权登记日:2006年11月17日 ②、除权日:2006年11月20日 ③、新增股份上市流通日:2006年11月21日 3、资本公积金转增对象 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莲花集团用获得的部分转增股权抵偿所欠上市公司部分资金占用。 4、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按照有关规定,根据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持股数,按转增比例自动计入股东帐户,每位股东按转增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转增总数与本次转增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本次公积金转增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三、本次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2005年度每股收益按照实施后的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为0.0073元。 四、莲花集团以股权抵债实施方案 为了更多地解决大股东资金占用问题,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莲花集团以原持有国家股中的57,475,689股用于抵偿部分资金占用,因此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该部分国家股。 五、公司将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入手,采取多种措施防止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就今后不再违规占用本公司资金向本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做出承诺,明确控股股东及其所属关联单位与上市公司之间的正常交易行为,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的原则,严格按上市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杜绝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 六、本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暨转增股权抵债及以股抵债方案实施后,具体实施结果公司将另行公告。 七、有关咨询方式 1、咨询电话:0394-4298666传真:0394-4298899 2、联系人:时祖健、任艳、宋伟 3、地址:河南省项城市莲花大道18号公司证券部 4、邮编:466200 八、备查文件 1、《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以转增权抵债及以股抵债报告书》 2、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决议公告 3、中国证监会和国务院国资委批准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十一月十六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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