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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欠攻坚:限期已定没有回旋余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 11:32 金时网·金融时报

  记者 李侠

  10月10日,中国证监会在湖南长沙召开清欠会议,发出“奋战80天,打好清欠攻坚战”的战斗动员,标志着历时近一年的清欠工作正式进入倒计时!

  11月10日,中国证监会、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和银监会等八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再次对大股东违规占用发出最后的清剿令。

  情况复杂形势严峻年底前压力不小

  自2005年10月《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下发以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及直属机构做了大量工作,成效显著。今年以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又先后两次对清欠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有关方面积极配合,抓紧解决清欠问题,按期完成《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所提出的“务必在2006年底前偿还完毕”的任务。

  总体来看,清欠工作展开一年来进展顺利。截至11月9日,沪深两市已完成或部分完成清欠工作的上市公司超过362家,已清欠金额合计226.99亿元,占所需清偿资金总额近45%,另外还有17家上市公司以股抵债或以资抵债方案已获股东大会通过,进入清欠程序,金额合计17.87亿元。云南、厦门、北京、安徽、河北、青岛、贵州、海南、江苏、西藏、新疆等十多个省、市、自治区的公司已全部完成清欠工作。

  但从目前情况来看,由于资金占用的形成具有复杂的历史原因,资金占用的总体形势依然不容乐观。截至目前,沪深两市还有95家上市公司存在资金占用,金额合计255.7亿元,并且绝大部分公司资产质量差,经营情况恶化,少数清欠“钉子户”不仅占用资金集中度高,ST、*ST及暂停上市的公司占比很大,而且有些占款大股东股权被质押冻结情况普遍存在。要在年底前全部完成清欠工作,所面临的形势依然非常严峻。

  天罗地网已然铺就违规者插翅难逃

  如何在剩下的45天时间里,讨回255亿元的欠款,完成“奋战80天,坚决打胜清欠攻坚战”的部署,目前已成为各地证监局、交易所、上市公司乃至各地方政府必须面对的极其艰巨的任务。

  清欠工作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推动证券市场稳定发展的重要工作,也是稳定社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因此,清欠不仅是证监会的重点工作之一,也是各地方政府、各相关部委的重要工作,既需要各相关部委紧密配合,协同作战,更需要各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与配合。近一年的清欠历程显示,这种紧密配合、协同作战是取得清欠最后胜利的关键所在。

  市场也看到,自去年11月清欠工作展开以来,在国务院的直接领导下,各地方政府对清欠工作予以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督促辖内上市公司加快清欠步伐;各相关部委也积极配合,或出台政策,或积极动员,对清欠工作的顺利推进发挥了极大的作用;上市公司也对清欠的积极意义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清欠主动性明显增强,很多公司借股改契机,积极创新,清欠成效明显。

  沪深交易所、各地证监局更是积极行动起来,或积极与地方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协调,取得支持;或组织清欠督导工作小组,约见相关公司负责人督促解决资金占用问题,逐一落实清欠安排,严抓清欠监管,紧盯清欠进度。

  正是针对目前清欠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特点,为彻底打赢“清欠攻坚战”,八部委《通知》不仅要求各级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清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清欠任务,还明确要求各级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清欠工作,采用督促有关各方市场化重组、追查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资金和资产以及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等手段,确保占用资金得到清偿。并对财政、国资、工商、税务、银行、公安等各部门在清欠工作中的职责进行了具体的部署。从地方政府到各相关部委,从央行、证监会、国资委到银行、工商、税务、海关再到公安,从各负其责到信息共享,从证监会定期曝光及通报不良信用记录给银行,到银监会要求商业银行对相关公司进行授信限制,配合查清占款大股东银行账户、资金往来、贷款、担保、信用证开证及票据贴现等情况,到工商部门协助清查占款大股东名下持有的企业股权等工商登记信息,到税务机关开展对占款大股东及其所属企业缴纳税款情况调查,再到各级海关提供相关进出口企业缴纳关税、走私违规等情况,并对欠款不还的责任人应负的行政、民事、司法责任予以了进一步的明确,要求各级地方政府、各相关部门对相关犯罪行为立案侦查,加大刑事打击力度。《通知》可谓面面俱到,为违规占用者、赖账不还者布下天罗地网,除了及时还债,没有他路可走。

  要么还钱要么坐牢违规者别无他路

  实际上,随着清欠最后期限的临近,面对“要么坐牢,要么还债”这样两难选择,对于尚未完成清欠任务的上市公司高管特别是董事长来说,确实压力很大。

  据了解,大部分存在问题的上市公司均采取了积极应对的策略,董事会及公司高管加快清欠步伐,力争在年底前完成清欠工作。

  但值得关注的是,还有部分清欠大户当家人却采取“三十六计走为上”的策略,欲通过辞职或退休等方式,逃脱清欠责任。据不完全统计,自今年8月份以来,已有S*S天发、S大水S*ST生化丹东化纤S*ST东泰等十多家未清欠公司出现了董事长、总经理及副总经理级别的高管变更。

  但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指出,对于年底前未完成清欠工作的上市公司高管,如果最终被证实对公司资金占用负有责任,无论怎样都无法逃避其任职期间对形成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巨额占款所应负的法律责任。

  在10月10日长沙工作会议上,中国证监会已经明确,对限期内未完成清欠的上市公司要全面立案稽查,查清占用原因、占用责任人及未完成清欠任务的责任人,并根据占用行为性质、占用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措施;对上市公司存在配合、掩盖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所属企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违规行为的,中国证监会要依法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查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八部委《通知》也再次明确要加大刑事打击力度。对上市公司资金占用负有责任的相关责任人,要按情节轻重依法依纪进行追究,或由国资委罢免高管资格,或由证监会给予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制裁,涉嫌犯罪的将被移交司法机关查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

  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目前,各地证监局已经根据长沙会议精神,进驻存在资金占用问题的公司清查责任,固定证据。这意味着,对于那些年底前无法完成清欠工作的上市公司,其相关责任人包括占款方责任人和上市公司方责任人,等待他们的必将是法律法规的严惩。事实上,截至目前,已有15家左右的上市公司责任人因为资金占用问题而触犯法律,已经获刑或正在接受法律审判,典型如顾雏军、张海等。

  前车之鉴,不可不防。对于目前还存在资金占用的95家上市公司来说,或许清欠存在着种种困难,但如果通过努力,有能力也有可能在剩下的一个半月时间里,全部或部分完成清欠工作,那么除了赶快行动,别无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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