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 04:16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英特集团

  股票代码:0004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浙江华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住所: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1077号

  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1077号

  报告书签署日期:2006年11月15日

  特别提示

  1、本报告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2、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它方式持有、控制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释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本报告书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浙江华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英特集团:指上市公司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指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增持145.75万股英特集团股票的行为。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华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1077号

  法定代表人:王先龙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注册号码:3300001002477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城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经营。

  税务登记证号码:浙地税字330000142913753、国税浙字330165142913753

  主要股东:浙江华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信息披露义务人90%股份,浙江省华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信息披露义务人10%股份。

  联系电话:0571-8701192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

  姓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公司任职英特集团任职

  王先龙男中国杭州市董事长董事长

  郑瑜明女中国杭州市总经理董事

  钱勇林男中国杭州市副总经理董事

  上述人员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无居留权。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持股目的

  本次增持股份,系为了进一步加强其关联公司浙江省华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英特集团的控股地位。

  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无继续增加其在英特集团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增减变动达到法定比例日期

  2006年11月1日。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英特集团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465.16万股,占英特集团总股本的4.04%。

  2006年10月17日至2006年11月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增持无限售条件的英特集团流通股131.07万股,占英特集团总股本的1.13%。截至2006年11月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英特集团股份596.23万股,占英特集团总股本的5.1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英特集团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详细名称、数量、比例

  2006年11月2日至2006年11月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无限售条件的英特集团流通股22.68万股,卖出无限售条件的英特集团流通股8万股,合计增持无限售条件的英特集团流通股14.68万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英特集团股份610.91万股,占英特集团总股本的5.30%。其中: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英特集团流通股465.16万股,占英特集团总股本的4.04%;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英特集团流通股145.75万股,占英特集团总股本的1.2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英特集团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10月11月合计

  买入股票数量(万股)91.6462.11153.75

  买入价格区间(元)4.52-4.774.66-5.01--

  卖出股票数量(万股)--8.008.00

  卖出价格区间(元)--5.14-5.18--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2006年11月2日至2006年11月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减持8万股无限售条件的英特集团流通股,其获得的3.95万元收益归英特集团所有。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次增持的145.75万股无限售条件的英特集团流通股六个月内不出售。

  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其关联法人浙江省华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浙江华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东普实业有限公司合并持有英特集团股份3235.93万股股份,占英特集团总股本的28.08%。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090.18万股,占英特集团总股本的26.81%;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45.75万股,占英特集团总股本的1.26%。

  二、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王先龙

  签署日期:2006年11月15日

  第七节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华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王先龙

  日期:2006年11月15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