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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 04:04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11月30日(星期四)上午10时,会期半天。

  2.召开地点:本公司长沙总部会议室

  3.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截止至2006年11月22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会计师事务所

  (4)其他邀请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1)审议《关于修改本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代表公司全权处理“清欠”司法诉讼中相关法律问题的议案》;。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的详细内容,详见2006年11月15日的《证券时报》或可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3.特别强调事项:《关于修改本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为特别决议,尚须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生效。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06年11月27日(星期一)至11月28日(星期二)的工作时间。

  3.登记地点:湖南长沙

芙蓉中路海东青大厦B座16楼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在委托授权书中须明确载明对股东大会拟表决的每一事项的赞成或反对意向,未明确载明的,视为代理人有自行表决权。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伟、易娜

  电话:(0731)--4318808—776

  传真:(0731)--4315978

  2.会议费用:会期预定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单位盖章(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单位法人代表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单位(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单位(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注:此格式的授权委托书剪报、打印、复印件有效。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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