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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今日披露股改对价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 02:10 证券日报
本报讯 今日,共有4家市公司披露了股改方案,四公司的对价水平在10送2.6-10送3之间。 S甬富邦 10送2.6 S甬富邦600768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2005年12月31日流通股股本38568960股为基数,由非流通股股东向股权分置改革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支付10027930股公司股票,即流通股股东每10股将获付2.6股公司股票。 按照有关规定,公司全体动议股东除作出了法定最低承诺外,部分动议股东还作出如下特别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鉴于目前上海雄龙科技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全部被司法冻结,及上海良久广告有限公司未明确表示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意见,控股集团、上海城开集团有限公司和宁波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同意按自身所持公司非流通股数在本三家股东持股总数的比例对上述两家非流通股股东应安排的对价支付先行予以代付。 此外,2006年6月12日,控股集团与工业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拟受让后者所持公司全部非流通股股份。上述股份转让尚须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并批准豁免要约收购后方可履行。为此,控股集团承诺:若截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股份过户登记已完成,则同意承担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所受让的标的股份所对应或涉及的全部义务、承诺及责任。同时,拟出让方工业投资承诺:若截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股份过户登记仍未完成,则该等股份所对应的对价股份包括工业投资应代为给付的对价安排仍由工业投资先行支付,待股份过户登记时予以扣除。 S钱江水 10送3 S钱江水60028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公司总股本285330000股为基数,由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支付25500000股,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3.0股股票。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保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并分别作出如下承诺: 1、鉴于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水利部综合开发管理中心、公司第三大股东浙江省水电实业公司之间的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股权转让相关方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作出如下安排: 1若股份转让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前完成,则由中国水务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实施该等非流通股股份的对价安排,中国水务同时承诺其所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五年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若该等股份转让未能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前完成,则由水利部综管中心、浙江水电根据各自所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份分别实施相应的对价安排。水利部综管中心同时承诺其所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五年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3浙江水电承诺,无论股份转让是否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前完成,浙江水电剩余持有的公司股票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12个月内均不会通过交易所减持或者转让;在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24个月内,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 2、公司其他两家持股超过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浙江省水利水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嵊州市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承诺: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12个月内不通过交易所减持股票或者转让;在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24个月内,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 3、公司自然人非流通股股东李国祥承诺: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12个月内不通过交易所减持股票或者转让。 S渝水利 折合10送2.87 S渝水利600116股改方案:公司以现有流通股本5799.2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5股的转增股份。相当于单纯送股情况下,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2.87股股份对价。 提出股改动议的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除承诺将遵守有关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外,公司现第二大股东水利部经济管理局还作出如下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60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对表示反对或者未明确表示同意公司股改方案的非流通股股东,在公司股改完成后一年禁售期满之前,有权按2006年5月31日经审计的公司每股净资产作价将所持公司股权出售给经管局;如上述非流通股股东不同意向经管局出让股份且在公司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前明确要求取得应获得的转增股份,经管局将代为垫付对价。 S华意 折合10送3 S华意000404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现有流通股股份95486037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定向转增5.724股的股份,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3股的对价,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以此获取上市流通权。 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同意本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沈 灵)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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