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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困难大户”终于清欠3.17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 05:07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S*ST国瓷将实际控制人鸿仪公司诉上法庭,要求还款36566万元

  证券时报记者刘行健

  本报讯今日,SST中农(600313)、S*ST海龙(600516)、S*ST春花(600645)以及S*ST国瓷(600286)四家公司披露清欠进展情况。四家公司情况各有不同,其中S*ST海龙收到的清欠款项最高,达到27662.16万元;SST中农收到清欠金额最小,只有747.68万元。S*ST春花则在此次收到3258.57万元后,本次清欠工作已告完成。至于,S*ST国瓷甚至将实际控制人湖南鸿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诉上法庭,要求还款36566万元。

  S*ST海龙称,截至11月8日,公司收到现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代原大股东现金偿还资金占用27662.16万元。根据相关协议,该等资金将用于购买方大集团持有的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65.54%的股权、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52.11%的股权及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35.39%的股权。

  SST中农称,2006年11月10日,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华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归还现金747.68万元,截至目前,农垦集团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为7213.26万元。

  S*ST春花则在日前董事会通过了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清欠工作完成的议案。11月6日,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协和健康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巨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交来用于清欠的银行汇票3258.57万元,并于2006年11月13日办理了银行入账手续。

  与切实收到欠款的其他三家公司不同,S*ST国瓷为了收回占款拿起了司法的武器,该公司于11月3日向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实际控制人湖南鸿仪投资给付36566万元。雨花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发出有关支付令:要求湖南鸿仪投资十五日内,给付S*ST国瓷36566万元,并承担本支付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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