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内必须完成上市公司清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1日 14:00 新民晚报

  中国证监会、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中国银监会八部委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强调必须确保今年年内按时完成上市公司清欠工作,对限期内未完成清欠的上市公司要全面立案稽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截至11月9日,沪、深两市共有95家上市公司存在资金占用,金额合计255.7亿元。同去年年末相比,今年已有320家公司全部完成清欠,52家公司部分清欠,已清欠金额合计226.99亿元。

  许超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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