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委联合施压确保清欠按时完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 05:41 中国证券报

  ○ 各级地方政府要采用督促有关各方市场化重组、追查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资金和资产以及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等手段,确保占用资金得到清偿

  ○ 中国银监会要督促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关注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信用状况,展开全面清查,并限制其授信活动

  ○ 中国证监会对限期内未完成清欠的上市公司要全面立案稽查;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查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报记者 丽华 北京报道

  在距离年底清欠大限只剩50天的时间,中国证监会等八部委就上市公司清欠问题联合发文,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地区和重点公司的清欠督导工作,逐家研究解决方案,逐一落实。对限期内未完成清欠的上市公司要全面立案稽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份《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的联合发布单位包括中国证监会、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中国银监会。

  《通知》指出,由于资金占用的形成具有复杂的历史原因,目前资金占用的总体形势依然严峻,部分公司的资金占用清理工作面临重大困难。完成《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明确要求的大股东占用资金“务必在2006年底前偿还完毕”,时间紧、任务重。国务院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八部委将督促各级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加大清欠力度,确保按时完成任务。(下转A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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