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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雏军案第三被告张宏提出控辩交易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 04:47 第一财经日报
王珍 昨天,顾雏军案闭庭阅卷。该案九名被告人在各自辩护律师的指导下,首次翻看公诉人提出的120卷证据。截止到昨天傍晚六点,律师们仍在忙着阅卷。 由于在该案四项指控罪名中,九名被告涉及的罪名多少各异,因此,他们的律师也采取了不同的应诉策略,有的将进行“无罪辩护”,有的则将进行“有罪辩护”。 该案第三被告、原江西科龙负责人张宏的辩护律师——北京市信格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马振彪向《第一财经日报》透露,经张宏同意并委托,他已于8日向受理此案的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控辩交易”申请。 马振彪说,这有几个原因,一是张宏不应该构成虚假财会报告罪,那是一项公司的犯罪行为,佛山市检察院在第二次起诉时,把科龙电器从被告中取消掉了。张宏只是在2002至2004年公开的财务报告中签字,而他签字的前提是德勤对财报进行了审计。而且,此罪只有故意才构成犯罪,张宏显然不是故意。 二是张宏涉嫌挪用资金罪。张宏没有把钱占为己用,也没有以他的名义借钱给他人。但不能完全说张宏没罪,如果法庭判顾雏军有该项罪名,那么可能会把张宏判作从犯。马振彪表示:“‘控辩交易’在西方国家很普遍,由公诉方与被告人做交易,我态度好,认一些罪,控方考虑到诉讼成本等因素,减轻判罪,中国也有‘适度认罪、适度判罪’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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