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海律师严义明以科龙小股东代理律师的身份正式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下称“德勤”)及科龙两位原“天价”独董。
因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德勤-科龙虚假陈述案”被法律界人士视作我国证券民事案件中具有风向标意义的重要案件,但最高人民法院此前规定明年2月之前暂不受理以科龙为被告的任何案件,因此严义明此次只能把科龙高管和德勤列为被告。
此时起诉“只是巧合” 由于顾雏军刑事案本周正式开庭,顾雏军更是当庭炮轰德勤,严义明在这个当口起诉后者是否刻意选择?对此,严义明昨天告诉上海东方早报记者,这只是一个巧合。“我其实早就准备起诉德勤和科龙独董,但一些法院要求原告提供被告身份证明。我经过努力,于前天刚刚拿到科龙两位独董的身份证明,因此,只能对三位独董中的两位起诉。”
严昨天提交的《民事诉讼书》显示,被告一、二、三分别为德勤以及两名科龙电器原独董———李公民、徐小鲁。起诉书以“虚假证券信息纠纷”为由,请求判令三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9856.14元人民币,并承担诉讼费用。
严义明表示对此案“有信心”,如果上海二中院不受理,肯定会代表科龙股民向上海市高院提起上诉。
此前,上海律师涂勇以虚假陈述为由起诉德勤,要求德勤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495元,最终未被立案。此次,严义明则把德勤列为了“共同虚假陈述人”。严义明称,这是有足够理由成立的。“尽管在证监会举行德勤听证会后尚未看到行政处罚决定,但这不会成为本案判断的障碍。”
他指出,德勤在科龙2002-2004年度的三年审计报表中,只有2002、2004年度的审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且其保留意见未能涵盖科龙在上述两个年度中所存在的所有会计虚假问题,不足以对广大投资者作出风险提示,在2003年度的会计报表中甚至未出具任何保留意见。
将继续起诉“问题”独董 对于起诉独董,严义明认为:“在上市公司中,独立董事客观上是利益最为独立于上市公司的群体,且大多数为社会名流,更为理性和珍视自己的声誉。起诉他们,比较容易唤醒他们的良知并敦促他们切实独立履行职务。”他表示,本次起诉是去年通过科龙案件发起的“独立董事独立运动”的继续,以后还会在其他案件中继续对独立董事进行起诉。广州律师刘国华昨天对上海东方早报记者表示,虽然此次严义明起诉的两个原科龙高管均已辞职,但他们在科龙提供虚假年报的时候依然在职,应对此事负责。
据悉,李公民、徐小鲁分别从2002年、2003年起担任科龙独董。两者年津贴均为36万港元。在任职期间,二人并未提出针对公司财务的强烈反对意见或质疑。二人于2005年6月24日连同另一“天价”独董陈庇昌同时提出辞呈,并于2006年1月23日生效。当时,正值中国证监会介入科龙事件调查,三人主动辞职一度令业界怀疑有意逃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