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轮船首发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 03:18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重要提示

  1.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或“招商轮船”)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2亿股A股(下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119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将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下称“战略配售”)、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结构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本次发行安排”之“本次发行结构”。

  3.本次网下发行通过初步询价确定价格区间,在价格区间内向配售对象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并通过累计投标询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

  4.询价对象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提交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累计投标询价和网下配售。

  5.本次发行网下申购(或称“网下发行”)与网上申购(或称“网上发行”)同时进行。网下申购的时间为2006年11月16日(T-2日)(T日指网上发行日,为2006年11月20日,下同)至2006年11月17日(T-1日)每日9:00至17:00以及2006年11月20日9:00至12:30;网上发行的时间为2006年11月20日(T日),申购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证所”)正常交易时间(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6.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以2006年11月17日《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公告》中公告的发行价格区间上限申购缴款。如果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低于价格区间上限,差价部分将于2006年11月24日(T+4日)与未中签的网上申购款同时退还给网上申购投资者。

  7.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具体配售情况,将在2006年11月23日(T+3日)公布的《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8.本次发行网下申购和网上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于2006年11月22日(T+2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整,并在《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本次发行安排”之“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9.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于2006年11月10日登载在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招股意向书摘要于2006年11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一、本次发行安排

  (一)本次发行重要时间安排

  注: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二)本次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采用战略配售、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战略配售3.45亿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8.75%;网下配售不超过3.0亿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5%(回拨机制启动前);其余部分向网上发行,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6.25%(回拨机制启动前)。

  战略配售和网下配售由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网上发行在网下配售的最后一天同时进行,投资者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进行申购,以价格区间上限缴纳申购款。

  (三)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发行日为2006年11月20日(T日),申购时间为上证所正常交易时间(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网下发行的申购时间为2006年11月16日至2006年11月17日每日9:00至17:00以及2006年11月20日9:00至12:30。本次发行网下配售及网上发行的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06年11月22日(T+2日)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整。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在网下配售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发行中签率低于3%且低于网下配售的初步配售比例,在不出现网上发行中签率高于网下配售比例的前提下,从网下配售向网上发行回拨不超过本次发行规模5%的股票(不超过6000万股)。

  2、在网上发行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下配售的初步配售比例低于网上发行中签率,则从网上发行向网下配售回拨,直至网下配售比例不低于网上发行中签率。

  3、在出现网下或者网上认购不足的情况下,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实际认购情况启动双向回拨机制,对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整。

  (四)定价及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及网上申购情况,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数量;同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并参考公司基本面、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和市场情况等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战略投资者不参加初步询价和网下配售,并承诺接受最终的发行价格。

  网下配售对象获配股票的锁定期为3个月,战略投资者获配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锁定期自本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的股票在上证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初步询价及推介安排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7号)的要求,询价对象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累计投标询价和网下配售。

  与发行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之间存在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以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自营业务不得参与本次发行的询价。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本次询价期间为2006年11月10日至14日每个工作日9:00至17:00,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北京、上海和深圳等地区向询价对象进行推介。询价对象须填写《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初步询价表》(下称“初步询价表”),并须于上述询价期间内将初步询价表传真至010-6505-1042,否则视为放弃参与本次初步询价。咨询电话010-6505-8106。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初步询价表

  注1: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累计投标询价和网下配售。

  注2:报价区间上限不得超过报价区间下限的120%。

  填表日期:年月日

  填表说明:

  1、该表可从www.cicc.com.cn网站下载。为清晰起见,建议询价对象另行打印此表。

  2、“询价对象全称”一栏中填写的名称须与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名称一致。

  3、本表除对保荐人(主承销商)的研究报告的评价项之外所有均为必填项。

  4、在保荐人(主承销商)公布初步询价结果之前,询价对象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表有关询价区间的信息。

  5、本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6、询价对象须于2006年11月10日至14日每个工作日9:00至17:00将初步询价表传真至010-6505-1042,否则视为放弃参与本次初步询价。

  发行人: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2006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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