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认股权证股权登记日的提示性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 03:17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6年10月25日刊登董事会公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2006年第50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本公司发行认股权证的申请获通过。

  上述公告刊登后,公司接到投资者关于确定认股权证股权登记日的咨询电话,现对认股权证股权登记日有关事项进行如下提示:

  1、公司于2006年1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刊登了《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确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股份变更登记日为2006年1月5日。

  2、根据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拟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即2006年1月5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以10:3.8的比例免费派发
百慕大
式认股权证,共计149,522,568份。每份认股权证可以在行权日以7.00元的价格,认购公司1股新发的股份。权证存续期为自权证上市之日起12个月。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

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六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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