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景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绿景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无异议函的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 03:16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广州恒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06年7月20日与广州市天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天誉”)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拟将所持本公司41,864,466股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89%)转让给广州天誉(有关公告详见2006年8月1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公司近日收悉广州市天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转来的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广州市天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购绿景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的意见》(证监公司字[2006]238号),对广州市天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告收购报告书全文无异议。

  本公司董事会将继续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绿景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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