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T中农:大股东“不明”抵债资产欲闯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 03:16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大股东欲将被董事会否决的偿债方案提交股东大会,董事毕文军提醒股东注意风险

  证券时报记者李坤

  本报讯几天前,SST中农(600313)第三届15次董事会没有通过大股东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提出以“资产+现金”解决其与关联企业对SST中农的资金占用问题。今日农垦集团向董事会提出了12月12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以审议上述偿债方案。

  据了解,上述方案为,以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坦桑尼亚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中国农垦农业公司所持上市公司天房发展的50万股

股票及部分现金,抵偿农垦集团及所属中国农垦农业公司、北京新垦实业有限公司和北京中垦东方贸易有限公司对SST中农及控股的华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6620.67万元债务。

  而反对此方案的董事毕文军同时发表了声明意见。

  毕文军认为,第一大股东既然有诚意偿还债务,且提出了现金加资产的偿债方式,说明第一大股东有部分债务可以用现金偿还。因此,第一大股东应立即实施现金偿还部分债务的方案。而此前7月份,他要求农垦集团以股偿债。

  同时,毕文军还对SST中农董事长李小平不久前发表的一份声明进行了反驳。毕文军称,SST中农仅派了一名党支部书记赴坦桑公司承担联络工作,公司对于拟抵债公司股权权属、土地资产权属、管理费用计入资产的情况、公司真实的盈亏情况、资金情况及资产价值的变化情况等重大事项没有进行负责任的调查,公司对坦桑公司的真实情况缺乏应有了解。

  毕文军认为,其就坦桑公司的资产权属情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评估报告的公允性等提出的很多疑问,很多重要问题始终未能得到负责任的回答。

  他还表示,基于公司无法对其提出的很多问题进行正面答复,全体独立董事也认为议案应该进一步完善,公司第十四董事会上提案人撤回了以资抵债议案。十四次董事会后,为积极有效地解决问题,他向公司提交了董事建议,要求公司切实作好尽职调查工作,他希望能够前往坦桑公司了解情况,但遭到李小平董事长断然拒绝。

  他表示,在上述情况下,第一大股东将董事会未能通过的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出于对其他股东高度负责的精神,他特别提请股东,在审议以资抵债议案时,高度关注由于公司工作欠缺而可能产生的巨大风险。

  与之碰巧的是,SST中农今日还公告,因

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等诉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06年11月8日依法继续冻结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拥有的SST中农10010万股国有法人股中的4500万股,占总股本的17.84%,冻结期限为,2006年11月8日至2007年5月8日止。至此,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拥有的SST中农10010万股国有法人股已被全部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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