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 03:16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1月8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于2006年11月1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9票赞成票全票通过以下决议:

  一、鉴于招商局

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内资股(A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同意作为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申购不超过5000万股的该公司本次发行A股
股票
,每股申购价格为该公司最终确定的本次A股之发行价格。

  有关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的具体情况和该公司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详见该公司于2006年11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公告。

  本次申购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自有资金。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公司同意持有上述获配的本次发行之股票的期限不少于12个月,持有期自本次发行网上资金申购获配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作为战略投资者参与申购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有利于公司投资收益的提高,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经营业绩,为广大股东带来更丰厚的回报。

  特此公告。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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