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治理 从“人”开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 09:36 新文化报

  本报讯(记者 李雁程) 最近,坊间不断报出关于基金公司的负面消息,华安基金接盘海欣股份广发基金深陷洪都航空、货币基金违规找机构代持债券等传闻,将基金公司的诚信再次置于风口浪尖。更有消息指出,对基金公司的大检查已经全面开始。

  昨日,

证监会表示,为规范基金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的行为,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现发布《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意见规定,投资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基金财产或管理基金份额之便向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利益输送,不得从事或者配合他人从事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活动。投资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执行行业自律规范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不得为了基金业绩排名等实施拉抬尾市、打压股价等损害
证券
市场秩序的行为,或者进行其他违反规定的操作。

  意见还规定,公司应当建立信息管理及保密制度,加强风险控制。投资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公司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聘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不得利用未公开信息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利益,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向公司股东、与公司有业务联系的机构、公司其他部门和员工传递与投资活动有关的未公开信息。

  投资管理人员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证券投资活动,不得直接或间接接受证券公司、投资公司、上市公司等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的礼金、旅游服务等各种形式的利益。投资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时,对可能产生个人利益冲突的情况应当及时向公司报告。

  业内人士指出,基金公司从诞生之初就一直丑闻不断,各种黑幕不断被曝光,只不过在“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的政策保护下,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认真解决。而目前,“吃亏无数”的管理层已经看到风险防范的重要意义,所以此次基金行业综合治理可能刚刚开始,更加严厉的暴风雨还未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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