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芝堂女出纳挪款炒股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 05:30 中国证券报

  本报记者 周和平 李柯帆

  从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九芝堂(000989)出纳梁懿挪用3000多万元用于炒股一案,已于近日终审判决。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以挪用资金罪,判处其有期徒刑9年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

  据悉,2000年1月至2005年2月,梁懿采取偷盖公司银行印鉴和法人章,使用作废或没有登记的现金支票等手段,先后挪用3000多万元用于炒股,给单位造成损失1137.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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