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揭露顾雏军资金腾挪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 05:30 中国证券报

  本报记者 石伍 佛山报道

  想当初,顾雏军攻城略地、大肆并购,在面对公众质疑其收购资金来源时,他总是豪气十足地说,“我的钱有国际背景”,“我唯一不缺的就是钱,钱不是问题”,“只要有好的项目,我会毫不犹豫地买下来”,“我用的我个人的钱,是格林柯尔集团内部的钱”。而昨日下午,在顾雏军案证据出示阶段中,公诉机关出示的有关挪用资金证据,却难以苟合顾雏军当初的豪言壮语。

  设立提款机

  资料显示,江西科龙与江西格林柯尔的生日在同一天,都是2002年6月24日,也就是顾雏军正式到科龙电器“上班”的半年之后。虽为同一天出生,但注册资本的验证却并不在同一天,江西格林柯尔实际上是在7月27日才验证注册资本金到位的,而其注册资本金来源却是同一天出生的江西科龙。

  2002年7月18日,成立仅20余天的江西科龙从其开设在南昌市

商业银行的账户中,将9000万元以电汇的形式转到艾柯企业(天津)有限公司设在天津的农业银行的账户上,而艾柯则在7月22日,将这笔资金划转到格林柯尔制冷剂。7月26日,格林柯尔制冷剂将此款汇至江西格林柯尔设在南昌工商银行的账户上。并在次日,由江西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格林柯尔制冷剂投入的9000万元进行验资,按出资当日的现汇买入价8.2645元/美元折合美元1080万元成为格林柯尔制冷剂的投资款,余款743,400元以往来款挂帐处理。

  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显示,该笔9000万元的资金没有纳入江西科龙的法定账簿中进行核算,相关的银行单证也作为非正常业务列在账外进行保管,该款至今未归还。而相关的证人证言也供述,艾柯企业(天津)有限公司并没有单独的公司员工,同江西科龙也并无业务往来。更有证言称,江西科龙实际上就是顾雏军的提款机。而以后的事实也证明,顾雏军挪用科龙电器的资金大多通过江西科龙,甚至赤裸裸地将江西科龙的资金直接划到自己掌控的天津格林柯尔制冷剂的帐上。

  2003年8月21日,顾雏军指使相关人员在没有交易背景及资金借贷协议的情况下,从江西科龙建设银行的账户中划转7500万元至格林柯尔制冷剂的账户中,用于归还格林柯尔制冷在建设银行南昌市昌北支行的银行借款。同时该资金划转业务江西科龙也没有纳入法定的账簿中核算,当然也未归还。

  8亿资金之谜

  2003年6月,顾雏军为收购亚星客车迅速成立了注册资本10亿元的扬州格林柯尔,其中有8亿元是真金白银的货币资金,2亿元是一贯的老套路———技术出资。但当时外界仍对顾雏军在短时间内即筹集8亿现金的能力瞠目结舌。也是在此后收购完亚星客车不久,顾雏军哈哈大笑地对记者说,他唯一不缺的就是钱。

  也许当时的顾雏军的确很开心,故伎重演的他确实感受到一年前成立江西科龙带来的无限快乐。但顾案的审理却揭开了这8亿元资金的神秘面纱。

  相关资料显示, 2003年6月18日,顾雏军指使相关人员将广东科龙电器冰箱有限公司帐上的2.5亿元划转给江西科龙。同日,江西科龙将此前向银行贷款得来的4000万元,加上划来的2.5亿元,合计2.9亿元分4笔划转给格林柯尔设在中国银行南昌市昌北支行的账户中。同样也是在6月18日,江西格林柯尔将这笔资金加上帐户中已有的0.21亿元合计3.11亿元,再分4笔划转到格林柯尔制冷剂设在中国银行南昌市昌北支行的账户中。6月19日,江西格林柯尔将其在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帐户上的共计1.1亿元资金,划转到格林柯尔制冷剂的中国银行南昌市昌北支行的账户中。至此,格林柯尔制冷剂的该账户共计收到4.21亿元。

  与此同时,在6月18日至19日, 格林柯尔制冷剂将这4.21亿元分6笔划转到其设在中国银行扬州市分行的账户上。在19日,江西格林柯尔又以格林柯尔制冷剂存放在中国银行扬州分行的4亿元资金作为质押,向中国银行扬州分行取得流动资金借款3.98亿元。当日及次日,江西格林柯尔将此借款资金中的3.9702亿元分6笔划转到其设在中国银行南昌市昌北支行账户中,然后又从此账户中将3.82亿元分5笔划转到格林柯尔制冷剂在中国银行南昌市昌北支行账户中。格林柯尔制冷剂在收到这3.82亿元资金后,也在6月19日至20日分5笔将3.82亿元划转至其在中国银行扬州市分行的账户中。至此,格林柯尔制冷剂的该账户中共计收到资金8.03亿元。而该帐户中的资金最终成为扬州格林柯尔的注册资本金。

  如此腾挪转移之后,顾雏军完成了扬州格林柯尔8亿元现金的筹集,而前后过程仅仅只花了3天,无怪乎令人瞠目了。而据公诉机关提供的证人证言显示,顾雏军挪用江西科龙的这2.9亿元,至少有1.1亿元至今尚未归还。而在江西科龙帐上,这些资金转移同样没有列入法定账簿中核算。

  仓皇补救之术

  凡是关注过公诉机关对顾雏军挪用资金追加起诉的人都会察觉到一点,就是3笔挪用均发生在2005年4月期间,这与中国证监会对科龙电器违规经营展开调查的开始时间基本相同,究竟是何原因让顾雏军在调查人员的眼皮底下转移资金?昨日公诉机关提供的相关证据揭开了谜底。

  2005年4月期间,顾雏军指使有关人员分别同天津立信公司、天津祥润公司签订了12700吨和13820吨的钢材采购合同,合同金额分别为8960万元和9741万元。其后,顾分别从科龙采购中心和科龙配件公司转移支付了上述两笔货款。同时,他又授命科龙空调同济南三爱富公司签订4080万元的制冷剂购买合同,后通过江西科龙支付了货款。

  检察机关提供的证据显示,这3笔合同所支付的货款均转移到

格林柯尔系的帐上,3笔合同均系无需履行的假合同,科龙也并未按约定收到货物。

  有证人证言称,因为当时中国证监会对科龙电器开始调查,顾雏军以往挪用江西科龙资金的事就有可能东窗事发。为了填补江西科龙的窟窿,老顾想到了用科龙的钱还科龙的主意,于是就产生了上述的虚假合同。

  证据还显示,支付给济南三爱富的4080万元,三爱富公司在收取了9万元的手续费之后,将款划付给了天津格林柯尔和海南格林柯尔;天津立信和天津祥润的货款则连公司的帐都没有入,直接在票据后背书全额转给了格林柯尔采购中心,而为答谢这两家公司,顾雏军支付了20万港币。

  顾雏军的仓皇补救之术,如今却成为他自己新的罪证,想必这是他万万没有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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