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华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 03:55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4,863,544股。其中,股东田颂民、谷川威、于云健为公司高管,其共持有公司股份1,181,849股,将以“高管股份”形式予以锁定,则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实际股份数为13,681,695股。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06年11月13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要点:

  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向流通股股东支付一定的股份作为对价,从而获得其非流通股流通的权利。即每10股流通股可以获得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3股的对价,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给流通股股东的对价总数为10,890,000股。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届次:

  《重庆华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5年10月27日召开的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2005年11月2日

  二、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06年11月13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14,863,544股,占限售股份总数的16.83%、无限售条件股份总数的34.02%和公司股份总数的11.26%;各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说明:股东田颂民、谷川威、于云健为公司高管,其共持有公司股份1,181,849股,将以“高管股份”形式予以锁定。除此之外,以上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其他限制,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实际股份数为13,681,695股。

  三、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在股权分置改革时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四、股份变动结构表

  五、保荐机构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慎核查,截止本核查报告出具之日,我们就重庆渝高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李岚、张弦、周治云、熊伟、郭铁、田颂民、李东、张新胜、李继鸿、周祥平、陈洪平、谷川威、徐光华、于云健、何梅先、石敏、黄建华、高凡、陈卫国和张宏明共21名股东所持华邦制药限售股份上市流通问题出具如下结论性意见: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国家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2、上述21名股东不存在违反股权分置改革承诺的行为;

  3、上述21名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股权分置改革时做出的各项承诺,不存在尚未完全履行承诺前出售股份的情形;

  4、上述21名股东出售所持股票不涉及国资和外资管理程序,本次符合条件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因此,我们认为自2006年11月4日起,重庆渝高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李岚、张弦、周治云、熊伟、郭铁、田颂民、李东、张新胜、李继鸿、周祥平、陈洪平、谷川威、徐光华、于云健、何梅先、石敏、黄建华、高凡、陈卫国和张宏明所持华邦制药限售股份具备了上市流通的资格。但是,重庆渝高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2007年11月4日前,最多仅可出售其所持限售股票中的660万股。我们将会督促公司提醒上述21名股东,在本核查报告出具之日至2007年11月4日间继续注意履行其就股权分置改革所做出的承诺。

  此外,上述21名股东中,田颂民、谷川威、于云健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华邦制药股票,除了应遵守本报告书第一条第二项的承诺外,还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华邦制药《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

  六、其他事项

  1、限售股份不存在垫付对价情形及偿还情况;

  2、限售股份持有人对本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本公司对该限售股份持有人的违规担保;

  3、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14,863,544股,股东田颂民、谷川威、于云健为公司高管,其共持有公司股份1,181,849股,将以“高管股份”形式予以锁定。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实际股份数为13,681,695股。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报告。

  重庆华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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