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施清欠工作的进展情况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 03:55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现就公司控股股东实施清欠方案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本公司于2006年11月8日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6年11月3日发布的国资产权[2006]1405号文“关于深圳赛格三星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以股抵债有关问题的批复”,其主要内容如下:同意以股抵债方案,即赛格集团将所持赛格三星的4180.1232万股国有法人股定向转让给深赛格,以抵偿所欠深赛格债务。本次以股抵债完成后,深赛格持有赛格三星20975.8936万股,占其总股本的26.69%,该股份属非国有股。此批复自发文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上述以股抵债的清欠方案尚需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务部审批后方可实施。

  本公司将根据清欠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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