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将启动钢铁贸易非正式对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 03:55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双方就发展经贸关系达成“八项共识”

  证券时报记者郑晓波

  本报讯日前在北京举行的第21届中欧经贸混委会上,中欧双方就进一步发展经贸关系达成了“八项共识”,其中包括启动钢铁贸易非正式对话。会上,就欧盟所关心的知识产权问题,中欧双方还签署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会议由商务部部长薄熙来与欧盟委员会贸易委员曼德尔森共同主持。在4个多小时的会议中,中欧双方就完善1985年《贸易与经济合作协定》、欧盟对华经贸政策文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等广泛议题务实、深入地交换了意见。

  薄熙来指出,当前中欧经贸关系处于稳步、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着眼长远,双方应努力为双边经贸关系的继续发展探索新思路、注入新内容、增添新动力,落实今年9月双方领导人达成的共识。

  他表示,中方对欧盟对华经贸政策文件的积极方面表示肯定,希望启动完善1985年《贸易与经济合作协定》的谈判及欧盟第六次扩大双边补偿谈判,妥善解决中国打火机、禽肉、金枪鱼对欧出口问题。

  曼德尔森表示,经贸关系是中欧关系的重要引擎。欧盟各国政府、企业及公众高度重视与中国的经贸关系,并始终愿意通过扩大开放、开展对话与磋商,妥善解决贸易问题,保持双边经贸关系更顺畅,促进双方经济不断发展。

  中欧双方在会后共同宣布了达成的“八项共识”:一是就完善1985年《贸易与经济合作协定》总体原则及相关问题的谈判做好充分准备,争取在年底前就“谈判职责范围”达成一致,同时积极推进《伙伴合作协定》达成;二是遇到贸易摩擦时,通过现有机制和友好磋商的方式给予解决;三是广东、江苏两省知识产权投诉举报服务中心分别与中国欧盟商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和经验的交流;四是设立中欧经贸合作网站,促进中欧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间的合作;五是在服务贸易方面,开展司局级的交流与对话;六是在混委会项下成立农业贸易、高科技和中小企业工作组;七、启动钢铁贸易非正式对话;八是在“中欧贸易项目”框架内建立可持续贸易专家小组。

  与此同时,双方还签署了《广东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与中国欧盟商会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的谅解备忘录》、《江苏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办公室与中国欧盟商会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在“中欧贸易项目”项下建立可持续贸易专家小组文本》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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