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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 03:54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11月8日上午10:00在广东省珠海市拱北丽景园华发楼六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局,由董事局主席袁小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名,所持股份81,232,3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2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竞投土地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81,232,342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律师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0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200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六年十一月九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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