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获中国证监会同意的提示性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 03:53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6年5月29日公告的《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已于2006年11月3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6]240号《关于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意见》批复,同意公司按照证监公司字[2001]105号文件规定的程序实施重组。

  特此公告。

  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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