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部经济圈”融合深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魏达志

  深圳大学产业经济研究中心

  主任、教授在当今国际性的经济中心城市,商务中心区(CBD)已经超越了城市本身而成为世界经济的管理、交流和往来中心。如香港的中环、尖沙嘴和深圳的福田中心区就是城市的中央商务区,也是总部经济的集聚地。

  香港的经济经历了由渔农产业向转口贸易、加工制造、总部经济不断转型的过程,如果说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香港向内地转移加工制造的同时也不自觉地发展总部经济的话,那么九十年代香港就已经成为理性发展总部经济的城市了,已经是经济成功转型的重要标志。

  2003年CEPA出台以后,跨国公司在香港设立的机构数创出新高。至2005年,驻港地区总部共有1167家,驻港地区办事处共有2631家,分别比上年增长6.28%和4.77%。

  对于香港而言,CEPA 出台以后的新态势不仅说明香港仍然是跨国公司理想的营商中心,而且作为进入内地的零关税区,更引起跨国公司的高度关注;跨国公司将总部设在香港,可以更大规模地占领内地市场并配置内地资源,从而进一步发挥总部经济的调控作用。

  对于深圳而言,由于总部经济所具有的辐射性、共赢性特征,将使深圳进一步面对建设国际化城市的自我提升,进一步抓住引进跨国公司的总部和区域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的新的发展机遇。CEPA同样对深圳也是大促进,深圳的总部经济发展驶上了快车道,目前总数已达到350家左右,其中港澳台的总部企业大约占20%,外资总部企业大约占18%,其他则为内地和本土的总部企业。跨国公司区域总部选择内地城市的民意调查表明,深圳仅次于上海、北京和广州,位居第四,占愿意投资中国的跨国公司总数的11%。

  与此同时,深圳成了香港若干中资机构建立内地总部的首选目标,深港因此将有机会共同形成新的集聚效应与跨国公司投资的蜂拥效应,成为跨国公司对华投资更大规模的集聚地和营商中心,从而巩固香港作为东方明珠的国际性中心城市地位,并使得香港与深圳能够进一步互动式发展。

  假如深圳与香港共建总部经济圈,并逐步实现产业结构的互补与衔接,有望实现在保持香港繁荣稳定的前提下适应城市的经济转型与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实践证明,深圳与香港在城市CBD的引领下,正使得总部经济这样一种经济形态在深港两地能够辐射内地并最大面积地占领市场,最广范围地配置资源,最小规模地投入成本,最大限度地创造效益,最高水平地防范风险。

  总部经济的最佳模式是跨国公司,它是世界经济全球化的重要载体、利益最大化的享受者,同时又是区域经济一体化、合理避税、内部贸易、成本最小化的利益获得者,深圳与香港已经成为跨国公司理想的营商城市;总部经济总是应用企业内部价值链并基于区域比较优势原则,在不断优化的前提下,在不同区域进行空间布局的表现形态,运用统一的信息平台,获取利益最大化和成本最小化之间的最大利益和差价;总部经济作为企业功能空间的扩大,意味着区域间可以形成以企业为基础的区域合作模式,由此创新了区域经济的内涵和概念;总部经济体现的知识性、集约型,延展性、辐射型、共赢性特征,使得其在新的区域条件下,有条件实施一体化的内部占领和内部边界的最大化。

  深圳与香港中央商务区CBD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其发展总部经济和引入总部经济的行为,将实现提升城市品牌与城市的无形资产、并提升城市综合

竞争力的综合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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