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限鸿仪15日内归还3.88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 05:40 中国证券报

  本报记者 陈静

  S*ST嘉瑞(000156)公告,为进一步加大“清欠”力度,同时为节约诉讼成本,提高“清欠”工作效率,公司于11月3日向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湖南鸿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给付38800万元。

  雨花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司的申请符合有关规定的条件,遂发出支付令,要求被申请人湖南鸿仪自收到支付令起15日内,给付公司38800万元,并承担支付令费用。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