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港集团委托贷款12.48亿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 05:40 中国证券报

  本报记者 韩万宁

  上港集团(600018)公告,公司将通过银行定向委托贷款方式,将8.23亿元贷给上海盛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将4.25亿元贷给上海港国际客运中心开发有限公司,两项合计委贷资金为12.48亿元。委托贷款资金来源为上港集团已发行的短期融资券,委托贷款利率参照上港集团发行的短期融资券利率。

  公告介绍,上述两项贷款是上港集团根据2006年财务预算和资金现状,并为降低整体财务费用所作出。上海盛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洋山深水港一期码头生产经营,公司注册资金为50亿元,其中上港集团占49%,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港集箱)占51%。本次上港集团吸收合并上港集箱后,上港集团占100%权益。

  上海港国际客运中心开发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上海港国际客运中心项目的开发建设,公司注册资金为7649万元,其中上港集团占19.61%,上海浦东金鑫

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占8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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