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然案特别检察官在穗称:上市公司要严防商业欺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 02:51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证券时报记者跃然

  本报讯负责调查美国安然案的安然特别小组特别检察官约翰·休斯顿(JohnHueston)日前在广州说,安然丑闻的主要原因是公司高管向公众撒谎,而不是安然的创新商业模式存在问题。严防上市公司商业欺诈,是避免类似丑闻发生的重要因素。

  这位目前正在中国巡回演讲的法律专家说,作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大公司破产案,安然事件对迅速发展的中国资本市场有借鉴意义。

  不久前,作为美国历史上最大商业欺诈案的主角,安然公司前首席执行官斯基林被判24年4个月徒刑。

  休斯顿是对安然公司前主席进行调查与起诉的主检察官。

  据休斯顿介绍,安然的主要非法交易是制造假账,即长期通过复杂的财务合伙形式掩盖巨额债务并虚报盈余,同时公司高管暗中抛售

股票进行内部交易。

  休斯顿提醒,投资者应该注意寻找上市公司的以下警告信号:异乎寻常的快速增长或收益率,尤其是与同行业的其他公司对比后;异乎寻常的资产负债表变化,或有变化的趋势;在非正常的商业过程中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过度复杂的组织结构,包括众多异常的法人实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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